张家川回族自治县龙山镇西也化妆品店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石西也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620525MA72DFFT69 | 所属地区:甘肃省 |
| 企业地址:甘肃省天水市张家川回族自治县龙山镇建新路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张家川)市监罚〔2025〕41号
2025年9月5日,龙山镇市场监督管理所执法人员在张家川回族自治县龙山镇西也化妆品店进行日常检查时,发现当事人摆放在合格化妆品货架上销售的化妆品:(1)雪非雪青果莱粹泡泡洁面咖喱(净含量150g)1瓶,限用日期至20250806,销售价:128元 /瓶;(2)相娥青果莱面膜贴(净含量15g*14片)1盒,限用日期至20241109,销售价:218元 /盒;(3)相娥悦活优加身体按摩霜(净含量200g)1瓶,限用日期至20250821,销售价:68元 /瓶;(4)塑身纤体乳(净含量140g)1瓶,限用日期至20190715,销售价:56元 /瓶;(5)奢华四色眼影(净含量140g)1盒,限用日期至20230618,销售价:28元 /盒;(6)玩美之境五色眼影盘(净含量15g)1盒,限用日期至20250606,销售价:18元 /盒;以上共计6种化妆品均超过使用期限,共计货值金额516元,执法人员对以上超过使用期限的化妆品,请示局领导批准,现场予以扣押,当场送达了《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书》(张家川)市监强扣〔2025〕41号,详见《财物清单》文书编号:2025-41。
当事人涉嫌经营超过使用期限的化妆品的行为违反了《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和第六十条第(五)项的规定,符合《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立案条件,建议立案调查。依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十八条第一款、第十九条第二款之规定,请负责人审批。
对张家川回族自治县龙山镇西也化妆品店进行了:
1.罚款:金额1000元;
以上处罚内容共计壹项,罚没款合计1000元,大写壹仟元整。
1000.00元
张家川回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10-17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