喀喇沁旗和美石油销售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王建伟 | 注册资本:3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150428MABRW7GA9A | 所属地区:内蒙古 |
| 企业地址: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喀喇沁旗和美工贸园和美水城东130米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赤税稽罚﹝2025﹞14号
根据《税务处理决定书》(赤税稽处〔2025〕*号)认定你单位存在以下违法事实:你单位通过在帐簿上少列收入等手段造成2025年少缴增值税215,216.87元、少缴城市维护建设税5,380.42元。
对你单位处少缴税款一倍的罚款,罚款金额220,597.29元。
220597.29元
国家税务总局赤峰市税务局稽查局
2025-11-21
2
喀市监处罚﹝2025﹞102号
喀喇沁旗和美石油销售有限公司销售的95#车用汽油,依据GB17930-2016《车用汽油》标准检验,第一次所检项目氧含量(质量分数)为5.00%(标准数应不大于2.7%),甲醇含量(质量分数)5.92%(标准数应不大于0.3%),判定不合格。第二次所检项目氧含量(质量分数)为3.74%,甲醇含量(质量分数)4.00%,判定为不合格产品。该95#车用汽油零售价为6.94元/升,进货价:6.64元/升,抽样基数4000L,2024年6月16日送检验报告时当事人售卖的95#车用汽油已经全部售卖,无库存。违法所得1200元,货值金额:27760元。
1、没收违法所得1200元;2、罚款45804元;罚没款共计人民币47004元。
45804.00元
喀喇沁旗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7-28
3
喀市监处罚﹝2025﹞31号
2025年03月27日18时33分,喀喇沁旗和美石油销售有限公司工作人员刘某某对出租车辆(车牌号:蒙DY***6)CNG气瓶进行充装时未按照规定实施充装前后的检查、记录制度。
罚款人民币21000.00元
21000.00元
喀喇沁旗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4-16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