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佛山市团元科技有限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黄喜煌注册资本:50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440606MAC3E6LX8R所属地区:广东省
企业地址: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容桂街道马冈村马冈工业区骏马路13号G区首层之七(住所申报)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粤佛顺消防容行罚罚字﹝2024﹞33号
本机关(单位)于2024年11月4日对佛山市团元科技有限公司堵塞安全出口行政处罚案立案调查。经调查,佛山市团元科技有限公司一个安全出口被杂物堵塞,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八条之规定。以上事实有《消防监督检查记录》(编号:容〔2024〕第0033号)、询问笔录和现场照片等证据证实。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八条“任何单位、个人不得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不得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不得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人员密集场所的门窗不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的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三)项“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三)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有其他妨碍安全疏散行为的;”的规定,按照《广东省消防救援机构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编号01-5,你单位属于较轻违法档次。本机关(单位)决定对你单位作出如下行政处罚: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
5000.00元
佛山市顺德区消防救援大队
2024-12-29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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