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西太华工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西太华超市安宁科教城店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罗顺元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16201056860651822 | 所属地区:甘肃省 |
| 企业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安宁区银安路东13号(科教城小区19-20号楼1、2层商铺)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兰安)市监罚﹝2025﹞51号
2025年8月6日我局执法人员到位于兰州市安宁区银滩路东13号(科教城小区19-20号楼1、2层商品)的兰州西太华工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西太华超市安宁科教城店对投诉举报线索进行核查,执法人员在该超市的“天生园”专柜发现1盒“天生园”传统蛋糕有霉变白色絮状物,经执法人员同意,当事人将霉变蛋糕当场销毁。经查:当事人于2025年07月24日自兰州天生园食品工业有限公司榆中生产分公司购进4盒“天生园”传统蛋糕,生产日期:2025年7月24日,保质期15天,该蛋糕尚在保质期内。至8月6日查处之日,已销售3盒,其中霉变销售1盒,该蛋糕售价15.8元,违法所得为15.8元。
1、没收违法所得15.8元;2、罚款:人民币5000元。
5000.00元
兰州市安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10-31
2
(兰)市监罚﹝2024﹞44号
经查明,当事人在其经营场所内中央区域干货地堆促销货架进行销售的散装食品:1.“王吉白绿豆沙冰面包”,制造商:河南金麦坊食品有限公司、食品许可证编号:SC12441172100017、生产日期:2023年9月2日、保质期150天,截止执法人员2024年2月13日检查,该食品超过保质期11天,数量为14袋;2.“王吉白豆沙面包”,制造商:河南金麦坊食品有限公司、食品许可证编号:SC12441172100017、生产日期:2023年9月2日、保质期150天,截止执法人员2024年2月13日检查,超过保质期11天,数量为17袋;3.“王吉白芝士小软”,制造商:河南金麦坊食品有限公司、食品许可证编号:SC12441172100017、生产日期:2023年9月1日、保质期150天,截止执法人员2024年2月13日检查,超过保质期12天,数量为19袋;4.“王吉白岩烧乳酪”,制造商:河南金麦坊食品有限公司、食品许可证编号:SC12441172100017、生产日期:2023年9月1日、保质期150天,截止执法人员2024年2月13日检查,超过保质期12天,数量为10袋;5.“苏提拉儿木糖醇蛋糕”,制造商:河北华麦食品有限公司、食品许可证编号:SC12413052800367、生产日期:2023年8月1日、保质期6个月,截止执法人员2024年2月13日检查,超过保质期12天,数量为18袋;6.“翊香瑞木糖醇面包”,制造商:安徽闽蓝食品有限公司、食品许可证编号:SC12434132230010、生产日期:2023年6月1日、保质期180天,截止执法人员2024年2月13日检查,超过保质期74天,数量为3袋。当事人在现场检查时无法提供以上6种超过保质期食品的供货商资质、购进票据、食品检验合格证明以及销售记录。执法人员于2024年2月20日向当事人下达了《限期提供材料通知书》,要求当事人在收到该通知书后5日内向我局提供以上6种食品的上述证明材料。当事人于2024年2月26日,向我局提供了上述案涉食品的供货商资质、食品检验合格报告及进货查验记录。经进一步查明,当事人于2023年9月14日从兰州好百味有限公司购进包括过期食品在内的散装干货食品14斤,截止2024年2月13日,共计销售6斤。以上超过保质期食品的预包装标明计量方式为散装称重,根据该超市标价签显示,以上案涉食品原价为13.8元/斤,案发当日以8.8元/斤的促销价格进行销售。消费者在购买称重时,称码显示为“好百味干货系列”,不显示具体商品名称。在超市统一收银台结算时,当事人向消费者交付的购物凭证上同样未显示具体食品名称,只显示为名称:“好百味干货”及具体数量和金额。因此,案涉的6个品种食品的销售金额与其他散装干货类食品销售金额无法剥离,根据当事人陈述,在以上案涉食品过期后未售出。我局执法人员现场进行称重,超过保质期的81袋食品重量为4.018公斤(8.036斤),货值金额为70.7元,无违法所得。当事人对以上事实没有异议,表示认可。综上,兰州西太华工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西太华超市安宁科教城店销售超过保质期的“王吉白绿豆沙冰面包”、“王吉白豆沙面包”、“王吉白芝士小软”、“王吉白岩烧乳酪”、“苏提拉儿木糖醇蛋糕”、“翊香瑞木糖醇面包”的行为,已经构成了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的违法事实。
对兰州西太华工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西太华超市安宁科教城店进行了:1.罚款:金额50000元;2.没收非法财物:没收以下81袋超过保质期的食品:“王吉白绿豆沙冰面包”14袋、“王吉白豆沙面包”17袋、“王吉白芝士小软”19袋、“王吉白岩烧乳酪”10袋、“苏提拉儿木糖醇蛋糕”18袋、“翊香瑞木糖醇面包”3袋。;以上处罚内容共计贰项,罚没款合计50000元,大写伍万元整。
50000.00元
兰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4-23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