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林市玉州区湘玉食品厂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欧阳韶峰 | 注册资本:0.005万元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2450902L64916053C | 所属地区:广西 |
| 企业地址:玉林市玉州区仁东镇旺卢村牟村14组(谢进其宅)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玉区市监处罚〔2024〕448号
经查明:1.当事人于2024年5月14日生产的规格型号为18克/袋的方便食品(口水鸡味)共20件(共36 kg),100袋/件,全部销往南宁市江南区闽邦之宏食品经营部,再由该经营部销往被抽样单位天等县小燕子百货店,销售价是90元/件(即0.9元/袋),成本价是85元/件(即0.85元/袋),利润为5元/件(即0.05元/袋),货值金额1800元,获利润为100元;2.当事人于2024年7月9日生产的规格型号为18克/袋的方便食品(酸辣粉)(调味面制品)共20件(共36 kg),100袋/件, 全部销往南宁市江南区闽邦之宏食品经营部,再由该经营部销往被抽样单位大新县梁政日杂批零部,销售价是100元/件(即1元/袋),成本价是95元/件(即0.95元/袋),利润为5元/件(即0.05元/袋),货值金额2000元,获利润为100元;3.当事人于2024年5月7日生产的规格型号为散装称重的方便食品(七条腿)(调味面制品)共10件(共18 kg),1.8 kg/100袋/件,全部销往南宁市江南区闽邦之宏食品经营部,再由该经营部销往被抽样单位大新县梁政日杂批零部,销售价是100元/件(即1元/袋),成本价是95元/件(即0.95元/袋),利润为5元/件(即0.05元/袋),货值金额1000元,获利润为50元。当事人生产经营上述三批次不合格食品货值金额共4800元,获取违法所得250元。
当事人分别于2024年8月15日、2024年8月22日接到不合格检验报告之后,立即对上述三批次不合格食品进行自查、分析原因,并发出召回公告,但上述三批次不合格食品已全部销售完毕,无法召回。当事人认为造成涉案三批次食品的三氯蔗糖项目不符合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的主要原因是:生产过程中,添加食品添加剂“复配甜味剂”过量导致生产的食品所检的三氯蔗糖项目检验结果超标不符合要求。截至案件调查期间,当事人均未接到过相关经销商或其他消费者因食用上述不合格批次食品的不良反应投诉。
1.没收违法所得250元;
2.罚款50000元整。
以上两项罚没款共计:伍万零贰佰伍拾元整(¥50250.00)。
50000.00元
玉林市玉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10-30
2
玉区市监处罚〔2023〕90号
当事人生产销售的食品不符合包装袋上所标示执行标准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七十一条第一款、第三款的规定
没收违法所得0.00054万元|罚款3.1万元
31000.00元
玉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1-19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