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仁万福妇产医院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完德吉 | 注册资本:13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632321MABJ9EBL3T | 所属地区:青海省 |
| 企业地址:青海省黄南州同仁市隆务镇中山路8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黄同仁市监罚字﹝2024﹞77号
同仁万福妇产医院涉嫌的违法行为违反了《药品经营和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五条之规定。
本案中同仁万福妇产医院涉嫌未建立并执行药品养护记录制度其行为违反了《药品经营和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五条医疗机构应当制定和执行药品养护管理制度,并采取必要的控温、防潮、避光、通风、防火、防虫、防鼠、防污染等措施,保证药品质量。 医疗机构应当配备药品养护人员,定期对储存药品进行检查和养护,监测和记录储存区域的温湿度,维护储存设施设备,并建立相应的养护档案。依据《药品经营和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第七十三条医疗机构未按本办法第五十一条第二款规定设置专门质量管理部门或者人员、未按本办法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第五十四条、第五十五条、第五十六条规定履行进货查验、药品储存和养护、停止使用、报告等义务的,由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通报卫生健康主管部门;逾期不改正或者情节严重的,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 我局研究决定对同仁万福妇产医院予以做出人民币伍仟元(5000)整的行政处罚。
5000.00元
同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6-12
2
黄同仁市监罚字﹝2024﹞52号
其他药品违法行为
其他药品违法行为
5000.00元
同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6-03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