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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市晟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王超注册资本:108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331001MACR4PNT7F所属地区:浙江省
企业地址:浙江省台州市台州湾新区海虹街道东兴村建设158号(自主申报)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台综执罚决字﹝2025﹞第000031号
当事人台州市晟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于2024年10月1日至2024年10月8日在浙江省台州市台州湾新区十一海塘实施了未经核准擅自处置建筑垃圾的行为,违反了《浙江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根据《浙江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对当事人作出如下行政处罚决定:1.处以罚款人民币壹拾壹万元整(¥110,000.00);2.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伍万柒仟陆佰元整(¥57,600.00)。上述罚款,当事人应当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到台州银行营业部、省政务服务网公共支付平台、浙江政务服务网、支付宝城市服务界面或通过扫描本决定书所附二维码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罚款的,本机关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超出罚款的数额。
1.处罚款人民币壹拾壹万元整(¥110000.00);2.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伍万柒仟陆佰元整(¥57600.00)
110000.00元
台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5-09-22
2
台运政罚〔2024〕00J25
2024年4月16日9时57分,台州市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人员发现在甬莞高速公路K122+190宁向外侧有废土倾倒,经调取附近监控发现:2024年4月7日22时4分浙JF9627重型自卸货车载货途经台州湾新区体育场路与新坦路交叉路口,存在经营行为。经查询国家运输服务信息平台,4月7日21时至4月8日2时未发现该车GPS轨迹信息。台州市晟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未保持其所有的浙JF9627重型自卸货车的卫星定位设备装置正常使用状态超过4小时以上。
罚款人民币伍佰元整。
500.00元
台州市交通运输局
2024-04-19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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