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广西海生医药有限公司防城博信大药房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雷淇麟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1450603MA5KL6JC4M所属地区:广西
企业地址:防城区防城镇振兴路73号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防区市监处罚〔2026〕697号
2026年3月4日,本局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广西市场监管准入一体化平台查询时发现,当事人未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报送2023年度、2024年度年度报告和未向社会公示,且未依法办理歇业登记。2026年3月24日经局领导同意对当事人予以立案调查。 经查实,当事人于2011年08月05日经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注册登记成立,企业住所在防城区防城镇振兴路73号。当事人2023年度、2024年度连续两个年度未依法报送年度报告,未依法办理歇业登记。2026年3月26日,本局对当事人登记的住所(经营场所)进行现场核查,现场情况是本局在当事人登记的住所(经营场所)未发现悬挂有“广西海生医药有限公司防城博信大药房”的招牌,无经营迹象。本局通过税务机关协查,当事人超过6个月没有进行纳税申报。当事人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且未依法办理歇业登记。 上述事实,主要有以下证据证明: 1、《电脑咨询单》、《证据提取单1》和《证据提取单2》(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广西)企业公示信息企业年报截图)、《证据提取单3》和《证据提取单4》(广西市场准入一体化平台企业基本注册信息公示信息截图)各1份,证明当事人未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报送2023年度、2024年度年度报告和未向社会公示的信息,且未依法办理歇业登记; 2、国家税务总局防城港市防城区税务局对防城区连续2年以上(含2年)未年报企业名单(206户)回复材料复印件1份,证明当事人超过6个月没有进行纳税申报; 3、《现场检查笔录》、《企业实地核查记录表》、《证据提取单5》各1份,证明本局对当事人登记的住所(经营场所)进行现场核查,在当事人登记的住所(经营场所)未发现悬挂有该公司的招牌,无经营迹象。
吊销广西海生医药有限公司防城博信大药房营业执照。
0.00元
防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6-22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1
2025-07-07
未按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
防城港市防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
2024-07-08
未按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
防城港市防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3
2023-07-04
未按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
防城港市防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4
2022-07-06
未按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
防城港市防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5
2021-07-07
未按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
防城港市防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6
2020-07-06
未按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
防城港市防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7
2019-07-12
未按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
防城港市防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