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州县丰绅加油站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董莫 | 注册资本:3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230621MA196G660L | 所属地区:黑龙江省 |
| 企业地址:黑龙江省大庆市肇州县杏山工业园区明沈路东侧163.65公里处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19-12-27
2019-12-19
(2018)黑0602执恢386号
董**、翟**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2
2017-12-28
2017-12-10
(2017)黑0621执410号
借款合同纠纷
化*与翟**等五被执行人借款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3
2017-12-25
2017-12-10
(2017)黑0621执412号
合同纠纷
申请执行人段**与翟**、大庆豪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大庆市丰绅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黑龙江泽龙粮食加工技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肇州县丰绅加油站、大庆市绅达物流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4
2017-12-10
2017-12-10
(2017)黑0621执411号
借款合同纠纷
莫**与翟**等六被执行人借款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5
-
2016-12-20
(2016)黑0602执1650号
民间借贷纠纷
董**与翟**、大庆市丰绅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大庆豪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黑龙江泽龙粮食加工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肇州县丰申加油站、大庆市丰绅达物流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肇州市监处罚﹝2025﹞24号
肇州县丰绅加油站抽取油样不合格确定为销售不符合保障财产安全的0号车用柴油,根据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十三条之规定,构成了违法事实。
对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的0#车用柴油的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款:1511.45元,货值金额19172.08元,罚款19172.08元 上述两项合计:20683.53元,上缴国库。
19172.08元
肇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4-28
2
肇州市监处罚﹝2025﹞28号
肇州县丰绅加油站销售不符合保障财产安全的车用尿素溶液,根据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十三条之规定,构成了违法事实。
对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的车用尿素溶液的违法行为予以警告,没收违法所得175.00元,处以涉案金额2倍罚款:2500.00元。上述合计:2675.00元,上缴国库。
2500.00元
肇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12-20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