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果市金波物流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潘金波 | 注册资本:5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451023MA5P2XJP5M | 所属地区:广西 |
| 企业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百色市平果县马头镇雷感社区铝城大道(铝业雷感区往平果县城方向200处)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桂0105交罚﹝2024﹞0069号
2024年11月22日09时10分,隆安县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朱恒峰,乃鹏家(执法证号分别为 20010517020,20010517021)在隆安县公路超限检测站执法检查时发现:驾驶员麦吉宏驾驶平果市金波物流有限公司所属车辆桂L97789重型自卸货车,从平果市果化镇布荣村运载生石灰至靖西市从事道路货物运输经营,此趟运输活动约定收取运费每吨100元。桂L97789重型自卸货车《道路运输证》号为桂交运管百字451023004442号,麦吉宏从业资格证号为******************,该趟运输由平果市金波物流有限公司组织实施。通过现场勘验、调查询问以及对道路运输证车辆外形对比发现:桂L97789 重型自卸货车原核定车厢高度为 1500mm,现实际货厢高度为2400mm,擅自加高了货厢高度 900mm,改变了车辆原型,该改装行为未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变更登记。平果市金波物流有限公司涉嫌擅自改装已取得车辆营运证的车辆。
罚款人民币陆仟伍佰元整(¥6500)
6500.00元
隆安县交通运输局
2024-11-22
2
桂0105交罚﹝2024﹞0059号
2024年10月24日15时38分,隆安县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兰世富,乃鹏家(执法证号分别为20010517034,20010517021)在G324线隆安县超限检测站执法检查时发现:驾驶员黄道晓驾驶平果市金波物流有限公司所属车辆桂L97789重型自卸货车,从平果市运载生石灰至天等县从事道路货物运输经营,此趟运输活动或者约定收取运费1500元。桂L97789重型自卸货车《道路运输证》号为桂交运管百字45012300442号,黄道晓从业资格证号为******************,该趟运输由平果市金波物流有限公司组织实施。通过现场勘验、调查询问以及对道路运输证车辆外形对比发现:桂L97789重型自卸货车原核定车厢高度为 1500mm,现实际货厢高度为 2400mm,擅自加高了货厢高度 900mm,改变了车辆原型。该改装行为未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变更登记。该车为4轴12轮车辆,检查时车货总重97.7吨。平果市金波物流有限公司涉嫌擅自改装已取得车辆营运证的车辆。
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
5000.00元
隆安县交通运输局
2024-10-25
3
桂东交综罚﹝2024﹞09060001号
当事人平果市金波物流有限公司(桂LA1738)在田东县运德停车场地点实施了货运经营者擅自改装已取得车辆营运证的车辆的违法行为。
当事人平果市金波物流有限公司在田东县运德停车场地点实施了货运经营者擅自改装已取得车辆营运证的车辆的违法行为。以上事实的证据有:现场笔录,询问笔录,勘验笔录,现场照片,道路运输证复印件,从业资格证复印件,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身份证照片,现场相片予以佐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三十条的规定,我单位对当事人依法作出罚款500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5000.00元
田东县交通运输局
2024-09-06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