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延津县位邱乡增岭加油站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2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闫熙辉注册资本:25.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410726MA4054G12X所属地区:河南省
企业地址:位邱乡南头延丰公路中段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延市监处罚﹝2025﹞93号
2025年5月24日晚上,当事人从一个不知名的送油司机车上购进了6吨E95号车用乙醇汽油(每吨折合1350升,进货量为8100升),存储到了3号储油内(进货时该加油站3号储油罐液位仪显示剩余1740升汽油),购进价格为每吨7000元(折合每升5.18元),货款共计42000元,当事人现金支付。该批汽油当事人未索要进货票据及检验合格证明。2025年5月30日,经河南新能石化产品检测服务有限公司检测,该批汽油不合格,2025年6月3日,执法人员向当事人送达检验报告时,该站3号油罐内液位仪显示剩余1359升,执法人员当场依法予以封存。截至案发,当事人共销售不合格汽油8481升,销售价格为5.59元/升,货值金额55005.6元,销售金额47408.79元,违法所得3477.21元。
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十二条、第三十九条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条规定,现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并给予以下行政处罚: 1.没收不合格汽油1359升; 2.没收违法所得:3477.21元; 3.罚款82508.4元。
82508.40元
延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7-01
2
延税罚〔2025〕3号
纳税人擅自改动税控装置,导致税控装置信息完全采集不到,情节恶劣
罚款3000元
3000.00元
国家税务总局新乡市税务局
2025-06-04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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