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鼎城区果森林水果超市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孙孝立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2430703MA4P7BTU53所属地区:湖南省
企业地址:湖南省常德市鼎城区玉霞街道永安社区善卷路2729号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常鼎市监处罚[2023]148号
2023年3月22日,本局委托中国检验认证集团湖南有限公司对鼎城区果森林水果超市(孙孝立)经营的食用农产品和食品进行监督抽验。其中大台芒经抽样检验,吡唑醚菌酯项目不符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的要求(标准指标≤0.05mg/㎏ 实测值0.28mg/㎏),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4月23日,执法人员向当事人送达了《检验报告》(№:4303230308569-S)和《检验结果告知书》[常鼎市监检鉴结﹝2023﹞4-5号],告知当事人享有复检的权利。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未向本局提出复检申请。 在送达《检验报告》和《检验结果告知书》的同时对当事人经营场所进行检查,现场未发现抽检不合格批次的大台芒。本局遂于2023年5月6日立案调查。 经查实,鼎城区果森林水果超市办理了《营业执照》(名称:鼎城区果森林水果超市;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430703MA4P7BTU53;类型:个体工商户;经营者:孙孝立;注册日期:2015年5月14日;经营场所:常德市鼎城区玉霞街道永安社区善卷路2729号);《食品经营许可证》(许可证编号:JY14307030329482;有效期至2026年07月28日)。 另查明,该批不合格的大台芒系当事人2023年3月22日在武陵区孝菊水果经营部(七七水果店)采购,采购数量10kg,采购价格10元/kg,销售价格19.96元/kg,货值金额199.6元。采购时当事人未索取检验合格证明。截止案发,上述不合格大台芒已销售完毕,违法所得199.6元。
1、没收违法所得199.6元; 2、罚款10000元,罚没合计10199.6元,上缴财政。
10000.00元
鼎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06-16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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