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白山保护开发区池北鹏程米线店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王世鹏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220000MA1438BQ3B | 所属地区:吉林省 |
| 企业地址:吉林省长白山保护开发区池北区白山大街育才胡同第7幢9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长白山市监处字〔2023〕25号
长白山保护开发区池北鹏程米线店使用清洗消毒不合格的复用餐饮具。
2023年9月27日收到第三方检测机构吉林省君证检验检测科技有限公司将检验报告(NO:SDC202311498)。检验结论为经抽样检验大肠菌群项目不符合GB 1493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长白山保护开发区池北鹏程米线店使用清洗消毒不合格的复用餐饮具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五)项“食品生产经营应当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符合下列要求:……(五)餐具、饮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使用前应当洗净、消毒,炊具、用具用后应当洗净,保持清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五)餐具、饮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使用前未经洗净、消毒或者清洗消毒不合格,或者餐饮服务设施、设备未按规定定期维护、清洗、校验;……。”的规定。对长白山保护开发区池北鹏程米线店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0.00元
长白山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12-08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1
2025-07-01
个体户未按规定公示年报
长白山市场监督管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