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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关区龙氏箱包馆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何龙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2220102MACWKBL27R所属地区:吉林省
企业地址:长春市南关区重庆路279号和平大世界二层时尚小镇D36号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长市监南处罚字〔2023〕145号
现已查明:南关区龙氏箱包馆(以下简称“当事人”)于2023年9月5日成立,位于长春市南关区重庆路279号和平大世界二层时尚小镇D36号。经营范围:箱包销售。当事人在其经营场所销售的标有“ ”注册商标的包经上海腾铭商标代理有限公司鉴定,均为侵犯路易威登马利蒂(法国)公司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 当事人于2023年12月5日从沈阳市场购进了仿制LV产品15个,其中仿制LV卡包4个,以40元/个的价格购进,以69元/个销售;仿制LV腰带2条,以50元/条价格购进,以89元/条销售;仿制LV手包2个,以120元/个价格购进,以149元/个销售;仿制LV钱包4个,以70元/个价格购进,以99元/个销售;仿制LV背包3个,以160元/个价格购进,以199元/个销售.上述商品共花费1260元。当事人进货款以现金支付,无法提供进货收据。截至案发时止,上述商品并未售出,经计算货值金额为1745.00元。 另据调查,“ ”商标(注册号为第241029号)系路易威登马利蒂公司(法国)公司所有,并被核定在国际分类第25类的商品上使用,有效期至2026年1月14日。
南关区龙氏箱包馆(以下简称“当事人”)于2023年9月5日成立,位于长春市南关区重庆路279号和平大世界二层时尚小镇D36号。经营范围:箱包销售。当事人在其经营场所销售的标有“ ”注册商标的包经上海腾铭商标代理有限公司鉴定,均为侵犯路易威登马利蒂(法国)公司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 当事人于2023年12月5日从沈阳市场购进了仿制LV产品15个,其中仿制LV卡包4个,以40元/个的价格购进,以69元/个销售;仿制LV腰带2条,以50元/条价格购进,以89元/条销售;仿制LV手包2个,以120元/个价格购进,以149元/个销售;仿制LV钱包4个,以70元/个价格购进,以99元/个销售;仿制LV背包3个,以160元/个价格购进,以199元/个销售.上述商品共花费1260元。当事人进货款以现金支付,无法提供进货收据。截至案发时止,上述商品并未售出,经计算货值金额为1745.00元。 另据调查,“ ”商标(注册号为第241029号)系路易威登马利蒂公司(法国)公司所有,并被核定在国际分类第25类的商品上使用,有效期至2026年1月14日。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第二款之规定,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建议作出如下处罚: 1.没收标有“ ”注册商标的包13个,腰带2条; 2.罚款1745.00元; 以上罚没款共计1745.00元。
1745.00元
长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南关分局
2024-02-27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