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新县夏宏蔬菜经营部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夏宏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420222MA4D86YF5R | 所属地区:湖北省 |
| 企业地址:阳新县城东新区李家湾农贸市场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阳新市监处罚〔2026〕97号
经查,当事人是位于阳新县城东新区李家湾农贸市场经营蔬菜的个体工商户。2026年1月5日当事人从孝感市首衡城经营户胡宝龙处购进生姜6箱,进货价40元每箱,没有开进货单。2026年1月6日当事人销售给阳新县董文博食品店2箱生姜,销售价每箱45元,金额90元。当事人购进的该批次生姜已全部销售完毕,销售价45元每箱,取得销售额270元。当事人认可检验结果,未提出异议。当事人未索票索证,无法追溯不合格农产品的来源。 ...[详情见行政处罚决定书]
综上所述,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五条第一款“禁止销售者采购、销售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规定情形的食用农产品。”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第六十五条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现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作出如下行政处罚:1、警告;2、没收违法所得270元;3、罚款2500元。
2500.00元
阳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4-23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