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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质津酒业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刘腾云注册资本:20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120105MA06ARTR6L所属地区:天津市
企业地址:天津市河北区建昌道街瑞庭凤苑2-1-2103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津市监北建处罚〔2024〕65号
经查,当事人委托生产的“职工酒”上印有“中国著名品牌”,当事人称当时有人宣讲“中国产品质量认证监督管理中心”可以授予企业“中国著名品牌”,当时为了提高涉案产品“职工酒”的销量及知名度,便和宣讲人取得了联系,并委托宣讲人同部门中的人去北京全权办理该事项。当时还花了几千块钱,最终获得了一个“中国著名品牌”的证书,还获得了一个证书说明。证书有效日期:2020年10月-2023年10月。当事人称在办理时并不知道其为涉嫌非法社会组织,但在办理上述证书后期,当事人也觉得上述中心不是非常正规,因为其提出办理“中国著名品牌”时需要让当事人需要交一笔钱,但为了让产品更加畅销,当事人便让其帮助继续办理。 当事人与芦台经济开发区古海岸酒业有限公司是委托与被委托的关系,当事人提要求,然后芦台经济开发区古海岸酒业有限公司按照当事人的要求进行生产。天津质津酒业有限公司委托加工的职工酒共有3款,分别为职工酒(瓶装)、职工酒(桶装)、职工净流酒(桶装)。该公司售卖的职工酒为件装,关于瓶装的职工酒每件含12瓶职工酒(瓶装;500ml/瓶);关于桶装的职工酒每件含6桶职工酒(桶装;2000ml/桶);关于桶装的职工净流酒每件含6桶职工净流酒(桶装;2450ml/桶)。上述3种职工酒的单价是一样的,均为90元/件。上述3种职工酒的成本也是一样的,均为75元/件。当事人于2020年8月10日销售给北辰津惠美超市2件“职工酒”(瓶装),2件“职工酒”(桶装)及1件职工净流酒(桶装);当事人于2023年3月5日卖给塘沽鲜江超市4件“职工酒”(瓶装),3件“职工酒”(桶装)及3件职工净流酒(桶装);当事人于2023年2月20日卖给武清叶波大润发3件“职工酒”(瓶装),3件“职工酒”(桶装)及4件职工净流酒(桶装);当事人于2023年2月10日卖给三马路飞牛大润发3件“职工酒”(瓶装),3件“职工酒”(桶装)及4件职工净流酒(桶装);当事人于2023年5月5日卖给北辰佳园里菜市场2件“职工酒”(瓶装),4件“职工酒”(桶装)及4件职工净流酒(桶装);当事人于2023年4月10日卖给滨海新区叶波大润发3件“职工酒”(瓶装),4件“职工酒”(桶装)及3件职工净流酒(桶装);当事人于2023年4月5日卖给津润发超市5件“职工酒”(瓶装),2件“职工酒”(桶装)及3件职工净流酒(桶装);当事人于2023年6月5日卖给北辰津惠美超市3件“职工酒”(瓶装),3件“职工酒”(桶装)及4件职工净流酒(桶装);当事人于2023年7月10日卖给尚惠购物中心3件“职工酒”(瓶装),3件“职工酒”(桶装)及4件职工净流酒(桶装);当事人于2023年6月25日卖给鲜江超市2件“职工酒”(瓶装),4件“职工酒”(桶装)及4件职工净流酒(桶装),上述商品货值金额为8550元,违法所得1425元,上述商品自2020年10月至2023年10月之间售卖的标签上均印有“中国著名品牌”,2020年10月之前售卖的标签上没有印“中国著名品牌”。当事人2020年10月售卖“职工酒”数量为5件,而后续2023年2月、4月、6月售卖“职工酒”数量均为20件,当得知上述涉案商品涉嫌虚假宣传时,当事人第一时间就告知各经销商下架涉案产品,并发布了召回通知,但由于时间较长,涉案产品已无法召回。 执法人员发现广州市民政局在其网站上发布了“广州市社会组织管理局公布2022年第一批涉嫌非法社会组织名单”其中包括“中国产品质量认证监督管理中心”,广东省民政厅在广东省社会组织综合信息服务平台上发布了“广东省民政厅公布2022年第二批依法取缔的非法社会组织名单和涉嫌非法社会组织名单”,其中“中国产品质量认证监督管理中心”在其公布的广东省民政厅公布2022年第二批涉嫌非法社会组织名单中。为进一步核查“中国产品质量认证监督管理中心”相关情况,我局于2024年9月24日向广州市民政局发送协助调查函,2024年10月15日我局收到广州市天河区民政局关于协助调查“中国产品质量认证监督管理中心”有关情况的复函,复函称“中国产品质量认证监督管理中心”是涉嫌非法社会组织,并于2022年1月29日在政府网站公布其名单。综上,认定“中国产品质量认证监督管理中心”涉嫌非法社会组织。
罚款3000元
3000.00元
天津市河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12-19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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