勃利县暴脾气功夫鸡排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王婷婷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230921MA1C9Q0N81 | 所属地区:黑龙江省 |
| 企业地址:勃利县学府路翰林苑小区正街9号门市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勃市监处罚〔2024〕10001号
2024年9月2日我局执法人员到勃利县暴脾气功夫鸡排监督检查时,发现该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经营人员于得名未将健康证明随身携带或存放在生产经营场所,由于该店是《黑龙江省小餐饮核准证》执法人员依据《黑龙江省食品安全条例》第一百一十六条第二款规定,现场下达了当场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改正给予警告。2024年9月9日再次到该店进行复查,发现该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经营人员于得名仍未将健康证明随身携带 或存放在经营场所内,属于逾期不改正其违法行为。
勃利县暴脾气功夫鸡排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经营人员未将健康证明随身携带或存放在经营场所且逾期不改正的行为,违反了《黑龙江省食品安全条例》第二十八条:“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食品生产经营人员、送餐人员、以及从事直接接触食品相关产品和餐具、饮具集中消毒的生产人员应当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上岗工作,健康证明随身携带或者存放在生产经营场所。健康证明在全省范围内有效”之规定。构成了未将健康证明随身携带或存放在生产经营场所的违法行为。依据《黑龙江省食品安全条例》第一百一十六条第二款:“食品小经营有本条例第一款第三项规定“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食品生产经营人员、送餐人员、以及从事直接接触食品相关产品和餐具、饮具集中消毒的生产人员应当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并取得健康证明后上岗,或者上岗工作室,未将健康证明随身携带或存放在生产经营场所;”情形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者有关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逾期不改正的,处五百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核准证”之规定。现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建议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如下:罚款人民币1000元。
1000.00元
-
2024-10-17
2
勃市监处罚〔2024〕203号
2024年9月2日我局执法人员到勃利县暴脾气功夫鸡排监督检查时,发现该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经营人员于得名未将健康证明随身携带或存放在生产经营场所,由于该店是《黑龙江省小餐饮核准证》执法人员依据《黑龙江省食品安全条例》第一百一十六条第二款规定,现场下达了当场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改正给予警告。2024年9月9日再次到该店进行复查,发现该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经营人员于得名仍未将健康证明随身携带 或存放在经营场所内,属于逾期不改正其违法行为。
罚款人民币1000元
1000.00元
勃利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10-17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