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安顺开发区陈化果业有限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陈小丽注册资本:1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520490MA6H606R5B所属地区:贵州省
企业地址:贵州省安顺经济技术开发区迎宾大道东侧农副产品电商仓储物流交易中心内水果区B栋1号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安开市监处罚[2025]1号
经查:1.当事人证照齐全,具备农产品经营资质。2.当事人经营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龙眼)的行为属实,涉案货值490元。3.当事人存在未严格履行进货查验的行为。4.当事人开展不合格食品召回工作,但售出时间较长,未能召回,违法所得490元。5.当事人属初次违法。 上述事实,主要有以下证据证明: 证据一:安顺开发区陈化果业有限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法定代表人陈小丽《居民身份证》复印件1份;《授权委托书》1份;受委托人上官乂薪《居民身份证》复印件1份。证明当事人的主体资格。 证据二:《检验报告》(No:XBJ24520407690257815)复印件1份;对贵州省安顺市优客里里商贸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孟昌兴的《询问笔录》复印件1份;贵州省安顺市优客里里商贸有限公司提供的《营业执照》《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销售清单》(编号:0002526)复印件各1份。证明当事人涉嫌存在经营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龙眼)的行为。 证据三:对上官乂薪的《询问笔录》1份;《行政处罚信息截图》1份;当事人提供的《减轻处罚申请》1份;《证明》1份;《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复印件1份;《不合格产品召回情况和整改报告》1份。证明:1.当事人经营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龙眼)的行为属实,涉案货值490元。2.当事人存在未严格履行进货查验的行为。3.当事人开展不合格食品召回工作,但售出时间较长,未能召回,违法所得490元。4.当事人属初次违法。 证据四:《案件来源登记表》《立案审批表》各1份。证明本局按照规定对案件来源进行登记并履行立案批准程序的书证。
警告#罚款0.2万元#没收违法所得#
2000.00元
安顺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1-14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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