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郑州来宾儿童用品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张炎宾注册资本:1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41010278620766XK所属地区:河南省
企业地址:郑州市中原区西流湖街道汪庄村(西四环路128号)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18-12-19
2017-12-29
(2017)豫1328刑初960号
河南来宾儿童用品有限公司营业场所一审刑事裁定书
刑事案件
2
2017-12-29
2017-12-04
(2017)豫1328执1081号
合同纠纷
关于郑州来宾儿童用品有限公司诉河南来宾儿童用品有限公司、侯**为合同纠纷一案的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3
2017-12-29
2017-12-04
(2017)豫1328执1081号
合同纠纷
关于郑州来宾儿童用品有限公司申请执行河南来宾儿童用品有限公司、侯**为合同纠纷一案的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4
2017-08-21
2017-07-14
(2017)豫1328民初1941号
合同纠纷
郑州来宾儿童用品有限公司与河南来宾儿童用品有限公司、侯**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1898490.00元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中原市监处罚﹝2026﹞636号
调查认定的事实:当事人2023年度、2024年度连续2年没有报送企业年度报告。执法人员登陆“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发现当事人没有补报企业年度报告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在当事人住所检查时也无法同当事人取得联系。 上述事实,主要有以下证据证明: 1.当事人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证明当事人主体资格; 2.当事人异常经营名录截屏打印件,证明当事人2023年度、2024年度没有报送企业年度报告并且没有改正的违法事实。 3.现场检查笔录,证明通过当事人登记的住所无法同当事人取得联系的事实。
依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十八条第一款“……企业因连续2年未按规定报送年度报告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未改正,且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的,由县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的规定,建议吊销当事人的营业执照。
0.00元
中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6-01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1
2026-07-08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郑州市中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
2025-07-03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郑州市中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3
2025-03-10
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联系的
郑州市中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4
2024-07-04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郑州市中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5
2023-07-06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郑州市中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