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芮城县森源加油站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杨谦注册资本:5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140830MA0K7MRU0E所属地区:山西省
企业地址:芮城县南卫乡石门村村口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芮市监处罚〔2026〕3号
2025年10月23日,芮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河南保卓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芮城县森源加油站正在销售的0#车用柴油进行抽样检验,抽样日期:2025年10月23日,抽样基数:3吨(3吨0#车用柴油按照标准密度0.85kg/升,折合3529升。),样品数量:2L*1桶。河南保卓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于2025年11月5日出具了检验报告,报告编号:2025-10-J0991;检验结论:经抽样检验,所检项目闪点(闭口)不符合GB19147-2016标准要求,判定为不合格。抽样单备注一栏记录该加油站0#车用柴油抽样当天销售价格为6.28元/升。芮城县森源加油站于2025年11月19日收到检验报告后,当天向芮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提交了复检申请,芮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同意加油站的复检申请并委托陕西省能源质量监督检验所进行复检,陕西省能源质量监督检验所于2025年11月26日出具了检验报告,报告编号:陕能检字NO:YW2025DII0794,检验结论:经抽样检验,所检项目闪点(闭口)不符合GB19147-2016标准要求,判定为不合格。我局执法人员于2025年11月28日将编号为陕能检字NO:YW2025DII0794的检验报告送达芮城县森源加油站,签收人为负责人杨谦。芮城县森源加油站涉嫌违反产品质量法第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建议立案。2025年12月9日,我局执法人员对当事人芮城县森源加油站进行现场检查,检查时从西往东第一个加油机0#车用柴油标价为6.18元/升,当事人抽检的3吨不合格0#车用柴油已销售完,已于2025年11月1日从延长石油三原油库新购进了0#车用柴油,并提供了进油票据和山西省检验检测中心出具的合格检验报告,故未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经调查,因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山西运城石油分公司搞促销活动,当事人于2025年9月23日从该公司提前储存了2吨0#车用柴油,2025年10月22日该公司到芮城县森源加油站卸的油,有付款凭证和电子发票。该2吨0#车用柴油按照0.85kg每升折合为2353升,购进总价为13219.98元,购进单价为5.62元/升。2025年10月23日,河南保卓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抽检当天的0#车用柴油的抽检基数是3吨,当事人不清楚不合格原因,无法判断抽样基数之前的0#车用柴油是否为不合格产品。因此,我局对当事人不合格的0#车用柴油货值金额认定为抽样基数的数量和金额。该3吨不合格0#车用柴油抽检当天的标价为6.28元/升,当事人提供销售台账证明实际销售价格为5.8元/升。当事人销售的不符合标准的0#车用柴油的抽样基数为3吨,该涉案的3吨0#车用柴油折合3529升,销售价格为5.8元/升,购进价格为5.62元/升。 根据以上事实当事人销售的3吨0#车用柴油为不合格产品,货值金额20468.2元,违法所得635.22元。2026年1月9日我局依法向当事人送达了《芮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监督抽查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当事人立即整改并递交书面整改报告。
罚款20468.2元,没收违法所得635.22元
20468.20元
芮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2-05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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