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市银海区瀚彬超市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肖龙军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450503MA5MBCWF57 | 所属地区:广西 |
| 企业地址:北海市新世纪大道3号东辉瀚林鑫苑5幢2号商铺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19-03-21
(2019)桂05民初26号
商标权权属、侵权纠纷
上海家化联合股份有限公司
北海市银海区瀚彬超市
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市中级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19-10-10
2019-06-27
(2019)桂05民初26号
商标权权属、侵权纠纷
上海家化联合股份有限公司、北海市银海区瀚彬超市商标权权属、侵权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5000.00元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桂北银市监处罚〔2024〕106号
经查实,当事人于2023年7月从北海市海城区国文商行购进5包“傻妹妹”辣椒角(生产日期为:2023年2月2日,保质日期为:2024年2月2日)进行销售,2023年8月6日从北海龙腾贸易有限公司购进了10包富老三牌精品芥菜(生产日期:2023年3月9日,保质期12个月)进行销售。上述预包装食品分别于2024年2月2日、2024年3月9日保质期届满,自超过其保质期限后,仍将其放在该店货架上继续销售,未及时下架处理。
另查实,2024年3月9日,当事人向来店消费的顾客销售了1包过期“傻妹妹”辣椒角。至2024年4月3日执法人员检查时,当事人店内销售货架仍经营有过期富老三牌精品芥菜4包(生产日期:2023年3月9日,保质期12个月)。
上述“傻妹妹”辣椒角进货价格是2.3元/包,销售价格是3.5元/包;富老三牌精品芥菜进货价为价格是3元/包,销售价为4元/包。综上,本案货值金额为19.5元,违法所得为3.5元。
再查,执法人员要求当事人出示上述预包装食品的供货商许可证和食品出厂检验合格证或者其他合格证明时,当事人只能提供供应商资质证明、未能提供出厂检验合格证明或者其他合格证明。
当事人销售超过保质期的食品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并可以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五)生产经营标注虚假生产日期、保质期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食品添加剂”的规定,建议对当事人给予以下行政处罚:1.没收违法所得叁元伍角(¥:3.50);2.没收4包富老三牌精品芥菜(生产日期:2023年3月9日,保质期12个月);3.罚款壹仟元整(¥:1000.00)。
当事人进货时未查验许可证和相关证明文件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三)食品、食品添加剂生产经营者进货时未查验许可证和相关证明文件,或者未按规定建立并遵守进货查验记录、出厂检验记录和销售记录制度”的规定,建议对当事人给予以下行政处罚:警告。
1000.00元
北海市银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6-12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