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首阳农业生态养殖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杨冲 | 注册资本:15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61012468388967XU | 所属地区:陕西省 |
| 企业地址:周至县九峰乡永丰村三组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4-09-13
(2024)陕01民终19334号
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
李**
西安首阳农业生态养殖有限公司
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4-12-20
2024-07-17
(2024)陕0124民初1731号
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
李**与西安首阳农业生态养殖有限公司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39883.24元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周市监处罚﹝2024﹞6003号
当事人的员工何曼婷(我要吃肉肉)于2022年04月29日在[金永丰关中黑猪 ]微信公众号发布“黄马甲96128平台可以购买啦~”文中“至于营养,金永丰关中黑猪肉中的不饱和脂肪酸的含量为8.87%,特别是亚麻酸能保护肝脏,能提高人体免疫能力,同时还可以改善人体内 SOD 活性,抑制MDA的生成,延缓机体衰老,细胞老化,营养价值明显优于普通猪肉。”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十一条第二款“广告使用数据、统计资料、调查结果、文摘、引用语等引证内容的,应当真实准确,并标明出处。”第十七条“除医疗、药品、医疗器械广告外,禁止其他任何广告涉及疾病治疗功能,并不得使用医疗用语或者易使推销的商品与药品、医疗器械相混淆的用语。”的规定,属于广告使用数据未标明出处、广告涉及疾病治疗功能或者易使推销的商品与药品、医疗器械相混淆的用语的违法行为。
当事人做出责令停止发布广告,在其企业微信公众号内发布消除影响声明,处罚款人民币2万元。
20000.00元
周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5-23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