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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检联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有限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2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弋涛注册资本:599.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520115MAC0XGB10B所属地区:贵州省
企业地址: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金华园街道金朱西路2号中铝科技大厦B座14楼2号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云市监昆西处罚﹝2026﹞17号
一、资源条件方面 1、电梯检验员数量不足30名(现有在岗持证23人):电梯检验师数量不足10人(现有在岗持证6人)2、关键技术岗位人员任职条件不满足核准规则要求:质量负责人黄宇飞已于2025年07月初离职3、JL-12号工具箱未配置推拉力计与转速表。4、JL-12号工具箱设备与清单不符,部分检测仪器未张贴校准标签,部分校准标签校准日期已过期。5、检测设备出厂编号 101058693的转速表未对线速度进行校验; 二、质量管理体系实施方面 1、法律法规及标准无分发号。2、作业指导书编制依据标准无 GB/T 10059-2023。3、检测原始记录未分项,无法有效溯源。4、经查验视频:A1.2.7.1门间隙第(2)项现场检测时未使用仪器提供150N力进行测试。5、经查验视频:A1.3.2 平衡系数测试、 A1.3.3 轿厢超载保护装置试验、A1.3.12 125%额定载重量制动试验检测人员采用资料确认的方式,未现场核实,存在漏检。6、作业指导书(LJ-XZ-05)规定:对整改超过30日的电梯,要求对所有项目进行重新检测(如报告编号JL-XZ 云-05-02-2025-01421 电梯检测时间:2025.05.29,整改确认时间:2025.07.14),实际未对所有项目进行重新检测。7.作业指导书(LJ-XZ-05)中 A2.3.3 空载制停距离试验规定,仅对下行制停距离进行测试,无上行方向制停距离测试要求。8.视频记录文件管理不规范,部分无法与检测现场对应,部分无法找到视频。9.视频录制不规范:检测人员未对部分检测项目实时说明,部分视频画面未录制检测过程和结果,无法判断相关项目是否进行了检测(如 A1.3.8 轿厢意外移动保护装置试验,A1.3.7上行超速保护装置试验)。10.记录编号(JL-XZ 云-08-01-2025-01634)产品编号(SY2235671)中A2.2.2.9 紧急停止开关整改见证资料中急停标识的尺寸为80MM,而原始记录填写为100MM,记录填写错误;且确认的资料中急停标识张贴位置错误(未位于扶手带装置1/2 以上高度),结果判断错误,不符合TSG T7008-2023第A2.2.2.9要求。11.记录编号(JL-XZ云-08-01-2025-01634)产品编号(SY2235671)的原始记录中A2.2.2.5扶手带距离(2)勾选错误,受检设备为单台扶梯,应为“无此项”,存在错检。12.记录编号(JL-XZ 云-08-01-2025-01634)产品编号(SY2235671)中 A2.2.2.3 出入口防护装置整改见证材料中显示的出入口防护装置设置错误,结果判断错误。13. 记录编号(JL-XZ 云-08-01-2025-01634)产品编号(SY2235671)中 A2.2.3.3 防爬装置原始记录高度为980MM,而现场测试图显示高度为 780MM,填写错误,不符合TSG T7008-2023第A2.2.3.3要求。14. 现场抽查时,记录编号(JL-XZ 云-05-01-2025-01566)产品编号(E-Y3-M6036)中 A1.2.7.7门的锁紧与闭合(2)啮合深度测试方法不正确,不符合TSG T7008-2023第3.4.1要求。15.记录编号(JL-XZ 云-05-01-2025-01566)产品编号(E-Y3-M6036)中A1.2.3.9紧急报警装置测试时未断开轿厢电源,测试方法不正确,不符合TSG T7008-2023第3.4.1要求; 三、现场质量方面 1.记录编号(JL-XZ 云-05-01-2025-01566)产品编号(E-Y3-M6036)中A1.2.7.1门间隙测试6F层门间隙超标(实测 6.8MM)、1F 层门间隙超标(实测 8.8MM),与存档原始记录不符,不符合TSG T7008-2023第3.4.1要求。2. 记录编号(JL-XZ 云-06-01-2025-00022)主机编号(50674130)中A2.2.2.8.8梳齿与梳齿板,下端站梳齿有1处缺损,与存档原始记录不符,不符合TSG T7008-2023第3.4.1要求。3.记录编号(JL-XZ-06-01-2025-00022)主机编号(50674130)中A2.2.3.4 阻挡装置,相邻平行布置扶梯共用外盖板处未设置阻挡装置,与存档原始记录不符,不符合TSG T7008-2023第3.4.1要求。4. 记录编号(JL-XZ -06-01-2025-00022)主机编号(50674130)中A2.2.3.8围裙板防夹装置有缺损,与存档原始记录不符,不符合TSG T7008-2023第3.4.1要求。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法》第九十三条第一款“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及其检验、检测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对机构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机构资质和有关人员的资格:”第二项“未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检验检测的;”的规定,承办人建议,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作如下行政处罚: 罚款¥50000元。
50000.00元
西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2-05
2
钟市监处罚〔2026〕1号
六盘水希尔曼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所使用产品编号为FJ19-01022,使用登记证编号为梯11黔B03761(19)的电梯配置有对重(平衡重)限速器-安全钳。当事人贵州检联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有限公司于2025年6月30日对六盘水希尔曼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开展电梯检测并出具《电梯自行检测报告》(报告编号:WTT-202507-00271),检验结论:所检测项目均符合《电梯自行检测规则》(TSG T7008-2023)的相关要求,检测人员钱克、审核人员胡明勇、批准人员张志国签字确认,电梯自行检测报告附页中序号:48,检测项目编号:*A1.3.5,名称:对重(平衡重)限速器-安全钳试验,检测结果:无此项。当事人未按照《电梯自行检测规则》(TSG T7008-2023)第A1.3.5项规定要求对该电梯对重(平衡重)限速器-安全钳试验开展检验检测、出具虚假检验检测结果。检测人员钱克、审核人员胡明勇作为直接责任人员负有直接责任,批准人员张志国负有主管职责。
因当事人已改正违法行为,建议处罚如下: 1、对当事人处以罚款人民币伍万元整(50000.00元),上缴国库。 2、对直接负责主管人员胡明勇处以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00元),上缴国库。 3、对审核人员张志国处以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00元),上缴国库。 4、对检测人员钱克处以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00元),上缴国库。 上述罚款合计人民币陆万伍仟元整(65000.00元),上缴国库
120000.00元
钟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1-14

经营异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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