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哲瀚贸易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潘蔡翔 | 注册资本:5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350102565397770H | 所属地区:福建省 |
| 企业地址:福州市鼓楼区五一北路158号高景商贸中心406室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19-09-06
借款合同纠纷
创金天地投资有限公司
福州哲瀚贸易有限公司,余**,刘**,福州金也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福州市仓山区人民法院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1
2019-06-20
借款合同纠纷
创金天地投资有限公司
福州金也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福州哲瀚贸易有限公司,刘**,余**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福州市仓山区人民法院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2-04-01
2019-11-14
(2019)闽0104民初1622号
借款合同纠纷
创金天地投资有限公司、福州金也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等借款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2
2020-11-25
2020-07-17
(2020)闽01民终4250号
借款合同纠纷
创金天地投资有限公司、福州金也医疗器材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3
2019-08-02
2019-03-25
(2019)闽0104执保79号
借款合同纠纷
创金天地投资有限公司、福州金也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350000.00元
执行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榕鼓市监﹝安泰﹞企吊﹝2025﹞30号
经查,当事人连续2年未年报,且连续2年未进行纳税申报,至案发之日止,当事人未补报年度报告或办理注销登记,也未联系我局。经我局执法人员现场核查,通过当事人登记的住所无法取得联系。当事人的行为应该视为连续两年未从事经营活动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六十条:“公司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的,公司登记机关可以吊销营业执照,但公司依法办理歇业的除外。”的规定,因当事人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且连续两年未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填报并公示企业年报,被列入异常经营名录,经实地核查均未在注册地经营,税务经营状态为查无此户或已自行办理税务注销或处于非正常状态,现决定处罚如下:吊销当事人营业执照。
-元
鼓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6-27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1
2025-07-04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福州市鼓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
2024-07-08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福州市鼓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3
2023-07-13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福州市鼓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4
2019-04-19
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联系的
福州市鼓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