沃尔玛(吉林)百货有限公司长春博学路分店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赵俊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12201013100283752 | 所属地区:吉林省 |
| 企业地址:吉林省长春净月开发区博学路1555号迅驰广场地下一层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18-09-30
2018-07-24
(2018)吉01民初298号
不正当竞争纠纷
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库尔勒香梨协会与沃尔玛(吉林)百货有限公司、沃尔玛(吉林)百货有限公司长春博学路分店侵害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长市监净不罚〔2026〕17号
经查,被抽检批次的冷冻生南美白虾经销商为颂嘉(大连)海产品销售有限公司,颂嘉(大连)海产品销售有限公司提供了情况说明表明香港建发农业有限公司拥有颂嘉(大连)海产品销售有限公司全系列海产品国内定价、对外报盘、经销销售、商务对接的完整授权,香港建发农业有限公司与浙江义乌中国小商品城进出口有限公司签订了购销合同表明香港建发农业有限公司将冷冻生南美白虾销售给了浙江义乌中国小商品城进出口有限公司,浙江义乌中国小商品城进出口有限公司与湛江港洋水产品有限公司签订了销售合同表明浙江义乌中国小商品城进出口有限公司将冷冻生南美白虾销售给了湛江港洋水产品有限公司。当事人于2026年1月20日从湛江港洋水产有限公司购进冷冻生南美白虾,该虾为进口货物,原产地厄瓜多尔,购进1箱(10.8千克),每箱6盒(1.8千克),每箱624.22元人民币,已全部售出(其中抽样数量3.6千克)。购货单上购进价标注为624.22元/箱,每箱货物重量为10.8千克,故冷冻生南美白虾进货价为57.8元/千克。购进价为57.8元/千克,销售价为66.62元/千克。货值金额为销售价为66.62元/千克×进货数量10.8千克=719.5元。违法所得:66.62元/千克×进货数量10.8千克-57.8元/千克×进货数量10.8千克=95.26元。该店经营不合格冷冻生南美白虾已涉嫌经营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行为。该店在采购时履行了进货查验义务,建立进货台账,保存进货票据,能说明进货来源,且进货时不知道被抽检批次产品中二氧化硫残留量项目不符合GB 2760-202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未发现有因食用同批次食品造成的人身、财产或者其他损害。
当事人的行为已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予以处罚。鉴于当事人在采购时已履行进货查验义务,且进货时不知道被抽检批次产品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规定的免于处罚的情形。决定依法对沃尔玛(吉林)百货有限公司长春博学路分店免予处罚。
0.00元
长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7-15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