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门华硕口腔门诊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代元龙 | 注册资本:1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429006MAENDENRXR | 所属地区:湖北省 |
| 企业地址:湖北省天门市竟陵办钟惺大道天都望景湾0003幢1层137铺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天市监处罚〔2026〕145号
经查,当事人于2025年12月6日开业时发放广告单页500张,一楼地面贴地贴7张,一楼天花板悬挂吊旗14套,一楼折叠桌套蓝色布1块,上述广告单页、地贴、吊旗和折叠桌套布均是开业时由武汉华硕口腔门诊有限公司发过来的,且均标注“医保定点”。 上述广告的广告费用合计726元,当事人不能够提供发票。2026年1月12日,天门市医疗保障局证实当事人不是医保定点机构。
2025年11月27日,当事人经天门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审查发布医疗广告,其医疗广告审查证明文号:(天)医广〔2025〕第11-27-015号,其医疗广告成品样件内容为“华硕口腔 品牌连锁 2城15院 华硕口腔 集采好价 好而不贵 医保定点 用心呵护每一颗牙 华硕口腔”。当事人于2025年12月8日在抖音平台发布医疗广告,其内容为:“推出种植牙抖音团购 980元要包含植体 基台 牙冠 检查 拍片 方案设计”,与《医疗广告审查证明》核准的广告成品样件内容不一致。...[详情见行政处罚决定书]
当事人发布虚假广告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第(二)项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王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本局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上述违法广告,并决定处罚如下:罚款3000元。
当事人未按照《医疗广告审查证明》核准的广告成品样件内容发布广告的行为违反了《医疗广告管理办法》第十七条第一款之规定,依据《医疗广告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决定处罚如下:警告。
本局对当事人上述两种违法行为予以并处,现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上述违法广告,并决定处罚如下:1、警告;2、罚款3000元。
3000.00元
天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2-05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