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澳东物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赵高旗 | 注册资本:1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150100MA13P7M58Y | 所属地区:内蒙古 |
| 企业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土默特左旗台阁牧镇110国道北巨能澳东小区1号楼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土消行罚决字〔2026〕第0008号
现查明 土默特左旗消防救援大队接到 12345 投诉举报。2026年4月8日,土默特左旗消防救援大队监督员对内蒙古澳东物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土默特左旗台阁牧镇110国道北巨能澳东小区1号楼、法人代表:赵高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50100MA13P7M58Y)服务的巨能澳东小区进行核查,核查发现该小区存在消防控制室无人员值班,涉嫌违法了《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二十六条之规定;消防设施、器材或者消防安全标志未保持完好有效,涉嫌违法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以上事实有消防监督检查记录(其他形式)(编号:〔2026〕第 0151号)、土消限字〔2026〕第 0060 号、赵高旗、张润兰笔录各一份、营业执照复印件、现场照片、物业服务合同等证据证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现决定给予内蒙古澳东物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罚款人民币壹万肆仟零伍拾元整;根据《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四十七条第四项之规定,现决定给予内蒙古澳东物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罚款人民币贰仟零伍拾元整;建议给予内蒙古澳东物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合并处罚人民币壹万陆仟壹佰元整的行政处罚。
16100.00元
土默特左旗消防救援大队(土默特左旗消防救援局)
2026-05-06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