播州区龙坑廖三哥水果经营部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廖远伟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520321MAC2T08C8M | 所属地区:贵州省 |
| 企业地址:播州区龙坑街道共青社区绿色产品交易中心A7栋1-43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播市监行处[2024]135号
上述事实,主要有以下证据证明:
证据一、当事人《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当事人经营者身份证复印件1份、委托书1份、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证明对象:当事人依法可以从事经营活动;当事人经营者身份和被委托人身份;其违法行为归本机关管辖的事实。
证据二、遵义市汇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案件移送函1份(内附食品安全抽样检验抽样单(食用农产品)1份,《检验报告(N0:NCP202405791)》1份,遵义市汇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询问笔录1份工8页,汇川区黔运来购物中心《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汇川区黔运来购物中心经营者袁泉提供的支付截图1张,《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农残检测报告单1份》,美美果行(0003429)采购单复印件1份)。证明对象:汇川区黔运来购物中心经营的哈密瓜在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被判定为不合格;该批次抽检不合格哈密瓜的来源等事实。
证据三、本机关执法人员依法制作的现场记录1份3页;询问笔录1份6页;石翠强身份证复印件1份,《生产者承诺达标合格证》复印件1份;美美果行出货单复印件7份,进货记录复印件1份,收款截图6张,聊天记录截图2张,产品召回通知1份。证明对象:当事人经营的该批次不合格哈密瓜来源、数量、价格;该批次不合格哈密瓜去向;当事人向汇川区黔运来购物中心销售哈密瓜的时间及金额等事实。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禁止生产经营下列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二)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生物毒素、重金属等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之规定,构成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食品的行政违法行为,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
罚款0.1万元#没收违法所得#
1000.00元
遵义市播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10-08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