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丹徒区上党镇兴百货店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陈珊注册资本:3万元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2321112MA22BAE68B所属地区:江苏省
企业地址:镇江市丹徒区上党镇北风口269号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徒市监处罚〔2023〕9200079号
2023年7月11日,接12345投诉单,投诉人反映其在丹徒区上党镇兴百货店购买的“杨自立 红牛麻辣味调味面制品”、“杨自立 钓鱼岛调味面制品”为过期食品。2023年7月12日,本局执法人员前往丹徒区上党镇兴百货店现场检查,在超市货架上发现1袋“杨自立 红牛麻辣味调味面制品”,生产日期为20230204,保质期150天,已超过保质期。现场检查中未发现投诉人购买的“杨自立 钓鱼岛调味面制品”。执法人员依法对当事人销售的该过期食品进行了现场扣押,制作了现场笔录,并告知其依法享有的权利。经核查,当事人的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 禁止生产经营下列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十)标注虚假生产日期、保质期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食品添加剂”的规定,为进一步查清事实,本局于2023年7月12日立案调查。 现查明:当事人销售的“杨自立 红牛麻辣味调味面制品”、“杨自立 钓鱼岛调味面制品”是2023年3月15日从润州区葛广喜副食品经营批发部进货的,两种食品的生产日期均为20230204,保质期150天。每种食品各进货1包,共进货2包。上述两种食品每包分别含有25袋,进价10元/包,折合0.4元/袋,售价0.5元/袋。截至案发,当事人销售了24袋“杨自立 红牛麻辣味调味面制品”,其中1袋为2023年7月6日超过保质期后销售,违法所得为0.1元;当事人销售了25袋“杨自立 钓鱼岛调味面制品”,其中1袋于2023年7月6日超过保质期后销售,违法所得0.1元。现场检查时扣押1袋“杨自立 红牛麻辣味调味面制品”,涉案商品货值金额为1.5元,违法所得为0.2元。
罚款金额5,000元;没收违法所得0.2元;行政处罚种类: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5000.00元
镇江市丹徒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08-04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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