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安陆百诚赤诚口腔门诊有限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陈宝华注册资本:5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420982MAKB0WLP9J所属地区:湖北省
企业地址:湖北省孝感市安陆市府城街道解放社区德安北路149号德安花园3-4号楼102-103铺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安陆市监处罚〔2026〕173号
经查,当事人于2026年04月24日在安陆市德安北路149号德安花园3-4号楼102-103铺从事医疗服务,医疗美容服务,依托实体医院的互联网医院服务的经营活动。 当事人的法定代表人陈宝华于2026年07月02日来我局接受调查询问,称其经营的百诚赤诚口腔门诊是2026年04月24日登记注册并于2026年06月01日开始试营业的,在美团上发布医疗广告是为新公司开业做宣传。广告内容都是本公司自主策划制作的,并于2026年6月8在美团平台上发布,未向美团平台交付广告费用,平台按收益提取佣金。在医疗广告的发布前公司已取得了广告图片为门诊部门面全景图的《医疗广告审查证明》(孝)医广【2026】第06-08-01号,自认为此审查证明涵盖了公司所有诊疗广告的内容,因此发布的其他多条医疗广告没有重新提出审查申请取得《医疗广告审查证明》。 同时发现当事人在美团上发布有“补牙套餐 树脂补牙(限首颗)”、“儿童乳牙拔除|简单病例限首颗”等医疗广告,内容涉及“医疗技术、诊疗方法”等不能作为广告的表现形式出现。 根据当事人的陈述和美团平台发布广告的收费规则,执法人员认为当事人发布医疗广告的广告费用无法计算。 当事人于2026年07月02日提出申请,称“违法行为发生后,能认识到自己的违法行为并及时下架违法医疗广告,积极配合执法部门调查询问,未造成社会危害,希望减轻处罚”。...[详情见行政处罚决定书]
依据《医疗广告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对违反本办法规定的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依据《广告法》、《反不正当竞争法》予以处罚,对情节严重,造成严重后果的,可以并处一至六个月暂停发布医疗广告、直至取消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的医疗广告经营和发布资格的处罚。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当对负有责任的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给予警告或者处以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医疗广告内容涉嫌虚假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可根据需要会同卫生行政部门、中医药管理部门作出认定。”的规定,参照《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试行)适用指南》第六条“行政处罚裁量分为不予行政处罚、减轻行政处罚、从轻行政处罚、一般行政处罚和从重行政处罚五个裁量阶次。(二)减轻行政处罚是指少于法定的处罚种类或者低于法定处罚幅度的最低限度给予行政处罚。”的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决定对当事人作出如下行政处罚: 罚款5000元,上缴国库。
5000.00元
安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8-07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