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华联生活超市有限公司西城西直门分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乔峰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1110102799964408C | 所属地区:北京市 |
| 企业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外大街1号西区商业B1-01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2-03-16
(2021)京0102民初33657号
买卖合同纠纷
唐**
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西直门分公司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
2
2022-02-28
(2021)京0102民初33657号
买卖合同纠纷
唐**
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西直门分公司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
3
2019-06-18
(2019)京02民终7458号
买卖合同纠纷
王**
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西直门分公司
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4
2019-04-11
(2019)京0102民初10422号
买卖合同纠纷
王**
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西直门分公司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2-06-07
2022-02-28
(2021)京0102民初33657号
买卖合同纠纷
唐**与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西直门分公司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2
2019-09-09
2017-02-10
(2016)京0102民初29849号
买卖合同纠纷
逯**与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等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4356.00元
民事案件
3
2019-07-17
2019-06-28
(2019)京02民终7458号
买卖合同纠纷
王**与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西直门分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4
2019-07-15
2019-04-03
(2019)京0102民初6531号
买卖合同纠纷
许**与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西直门分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5
2019-07-08
2019-04-16
(2019)京0102民初10422号
王**与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西直门分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576.00元
民事案件
6
2019-04-26
2019-02-16
(2019)京0102民初6816号
买卖合同纠纷
孙**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7
2019-03-20
2018-12-07
(2018)京0102民初31058号
买卖合同纠纷
梁*与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西直门分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8
2018-12-27
2018-04-23
(2018)京0102民初5909号
买卖合同纠纷
王*与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西直门分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1035.30元
民事案件
9
2018-12-27
2018-04-23
(2018)京0102民初5908号
买卖合同纠纷
许**与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西直门分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1035.30元
民事案件
10
2018-10-09
2018-06-26
(2018)京0102民初8381号
买卖合同纠纷
王*与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等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1007.50元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西(二)消行罚决字﹝2024﹞第000034号
1、卖场分区卷帘南侧设置壁摊和货物摊位,占用疏散通道宽度超过50%。2、库房北侧安全出口外堆放杂物,占用安全出口宽度超过50%。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八条之规定,属于《北京市消防救援机构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试行)》编号01-6中人员密集场所的一般违法裁量情节。3、卖场东北侧防火门损坏,无法完全闭合;卖场东北侧防火卷帘下堆放货车等杂物;库房西北侧防火卷帘下停放车辆;防火门、防火卷帘无法正常使用比例不超过50%。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属于《北京市消防救援机构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试行)》编号01-4中人员密集场所的一般违法裁量情节。
现查明 2024年01月18日,西城区消防救援支队执法人员对位于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外大街1号西区商业B1-01的北京华联生活超市有限公司西城西直门分公司(人员密集场所)进行检查时发现,1、卖场分区卷帘南侧设置壁摊和货物摊位,占用疏散通道宽度超过50%。2、库房北侧安全出口外堆放杂物,占用安全出口宽度超过50%。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八条之规定,属于《北京市消防救援机构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试行)》编号01-6中人员密集场所的一般违法裁量情节。3、卖场东北侧防火门损坏,无法完全闭合;卖场东北侧防火卷帘下堆放货车等杂物;库房西北侧防火卷帘下停放车辆;防火门、防火卷帘无法正常使用比例不超过50%。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属于《北京市消防救援机构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试行)》编号01-4中人员密集场所的一般违法裁量情节。 以上事实有《消防监督检查记录》1份、《询问笔录》1份、《责令立即改正通知书》1份、执法音视频资料1份等证据证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现决定给予北京华联生活超市有限公司西城西直门分公司罚款人民币叁万伍仟元整的行政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现决定给予北京华联生活超市有限公司西城西直门分公司罚款人民币叁万伍仟元整的行政处罚。以上两项违法行为分别裁量合并处罚,现决定给予北京华联生活超市有限公司西城西直门分公司罚款人民币柒万元整的行政处罚。
70000.00元
北京市西城区消防救援支队
2024-03-20
2
京西市监处罚﹝2024﹞26号
当事人在西城区西直门外大街1号凯德MALL商场B1层经营名为BHG的生活超市,向消费者销售食品和日常生活用品。 (一)当事人于2023年6月18日从京懋丰园(北京)商贸有限公司购入被抽检批次的杨梅,当事人的关联公司与该供货商签有合作协议,当事人查验并留存了供货商的经营资质和涉案杨梅的进货前检测报告,提供了其门店留存的进货票据,证实实为6月18日购入上述批次杨梅10筐,重量35kg。根据食品安全抽样检验抽样单和当事人出具的情况说明可知,抽检当天抽样数量为3.41kg。经调取销售记录,涉案批次杨梅已全部销售完毕,销售总额为941.54元(含抽检订单金额66.84元)。 (二)当事人于2023年8月28日从淄博临淄永星盛蔬菜专业合作社购入被抽检批次的青尖椒,当事人的关联公司与该供货商签有合作协议,当事人查验并留存了供货商的经营资质和涉案青尖椒的进货前检测报告,提供了其门店留存的进货票据,证实实为8月28日购入上述批次青尖椒54kg。根据食品安全抽样检验抽样单和当事人出具的情况说明可知,抽检当天抽样数量为3.39kg。经调取销售记录,涉案批次青尖椒已全部销售完毕,销售总额为230.95元(含抽检订单金额26.98元)。 综上,当事人履行了进货查验义务,能如实说明其进货来源,货值金额为1172.49元,违法所得共计1172.49元。
作出决定如下:免予行政处罚。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方式;
-元
北京市西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1-12
3
西(二)消行罚决字﹝2023﹞第000174号
2023年06月19日,西城区消防救援支队执法人员对北京华联生活超市有限公司西城西直门分公司负责的美食城进行检查时发现,美食城有6处档口使用燃气,后厨明火区域与其他区域未做防火分隔措施,不符合《建筑防火通用规范》(GB55037-2022)第4.1.3条第2项“下列场所应采用防火门、防火窗、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的防火隔墙和耐火极限不低于1.00h的楼板与其他区域分隔:2 除居住建筑中的套内自用厨房可不分隔外,建筑内的厨房”之规定,存在未落实消防安全管理措施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的违法行为,涉嫌违反了《北京市消防安全责任监督管理办法》第八条第一项“单位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义务:(一)制定并落实消防安全管理措施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给予北京华联生活超市有限公司西城西直门分公司罚款人民币贰万柒仟元整的行政处罚
27000.00元
北京市西城区消防救援支队
2023-07-21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