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州市阿娟农产品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吕圣娟 | 注册资本:5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330803MABTUKAEXE | 所属地区:浙江省 |
| 企业地址:浙江省衢州市衢江区衢州新农都12#蔬菜交易区块18号ABCD 车位(自主申报)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衢江市监处罚﹝2025﹞47号
主要违法事实:2024年3月28日,被处罚人衢州市阿娟农产品有限公司在浙江省衢州市衢江区衢州新农都12#蔬菜交易区块18号ABCD车位销售给浙江明辉蔬果配送股份有限公司的螺丝椒检验结论为不合格。<br/> 行政处罚种类、依据、内容:当事人经营毒死蜱残留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螺丝椒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本局决定对当事人作如下处理:1.没收人民币350元整;2.罚款人民币50000元整。<br/> 行政处罚履行方式和期限:当事人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按照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的履行方式履行。
当事人经营毒死蜱残留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螺丝椒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本局决定对当事人作如下处理:1.没收人民币350元整;2.罚款人民币50000元整。
50000.00元
衢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1-27
2
衢江市监处罚﹝2024﹞357号
主要违法事实:2024年5月10日,衢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浙江省检验检疫科学技术研究院,对当事人经营的茄子进行监督抽样。2024年6月5日,衢州市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出具检验报告(NO:F20240537),当事人经营的茄子检验结论为不合格。<br/> 行政处罚种类、依据、内容: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第六十五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和第四款的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决定对当事人处罚如下:一、警告;二、没收违法所得1556元;三、罚款10000元;上述罚没款共计11556元,上缴国库。<br/> 行政处罚履行方式和期限:当事人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按照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的履行方式履行。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第六十五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和第四款的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决定对当事人处罚如下:一、警告;二、没收违法所得1556元;三、罚款10000元;上述罚没款共计11556元,上缴国库。
10000.00元
衢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8-12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