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皋市文峰超市璇熠加盟店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石平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320682MA1QF3WL82 | 所属地区:江苏省 |
| 企业地址:如皋市如城街道福寿西路211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皋市监处罚〔2025〕X00080号
经查,当事人购进了4台电子灭蚊拍(规格型号:LXE-8818 220V~50Hz 额定功率:0.5W 充电时间:6-8H),因时间较长,当事人无法提供供货商资质、购进票据和购进价格。
2025年5月22日,江苏威诺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工作人员从当事人门店抽样了2台电子灭蚊拍(规格型号:LXE-8818 220V~50Hz 额定功率:0.5W 充电时间:6-8H)。当天现场制作的《销售企业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抽样单》显示,抽检电子灭蚊拍(规格型号:LXE-8818 220V~50Hz 额定功率:0.5W 充电时间:6-8H),样品数量2台,销售单价为25.8元/台,其中备样量1台,备样封存在当事人经营场所内。截至2025年7月28日本局执法人员现场检查时,未发现当事人营业场所内有与抽样规格型号相同的电子灭蚊拍在售。备样的1台电子灭蚊拍(规格型号:LXE-8818 220V~50Hz 额定功率:0.5W 充电时间:6-8H)当事人已退回厂家。
2025年7月28日,本局在当事人营业场所向当事人送达了江苏威诺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出具《检验报告》(报告编号:CJSF-202505491),经抽样检验,所检项目连续骚扰电压、断续骚扰电压不符合GB4343.1-2018标准,判定为不合格。当事人在规定的期限内未申请复检。
违法所得的认定:当事人涉嫌销售不合格电子灭蚊拍的货值金额为103.2元(25.8元/台×4台),违法所得无法计算。
综上所述,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十二条、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九条 《江苏省惩治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行为条例》第六条第二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条、第六十条 《江苏省惩治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行为条例》第十九条第二款、第二十五条之规定,决定对该当事人进行罚款的处罚,处罚金额为:103元
103.00元
如皋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9-10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