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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恒耀餐饮有限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龚正注册资本:120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420114MACXYH9Q0C所属地区:湖北省
企业地址:湖北省武汉市蔡甸区蔡甸街依山龙郡5号商业栋/单元1-3层商铺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蔡市监处罚〔2025〕171号
当事人湖北省恒耀餐饮有限公司于2025年1月25日自行腌制了30公斤“腊肉(自制)”、销售价32元/公斤,当事人经营的上述腊肉销售了8.9公斤。2025年5月13日,武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武汉食品化妆品检验所对上述产品进行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结果为经抽样检验,过氧化值(以脂肪计)项目不符合GB 2730-20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腌腊肉制品》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我局执法人员于2025年6月11日将上述《检验报告》送达当事人,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未提出异议,也未申请复检。涉案货值金额960元,违法所得284.8元。2025年6月23日主动予以销毁剩余的19.55公斤“腊肉”。当事人在调查期间,积极配合调查。...[详情见行政处罚决定书]
当事人经营其他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三项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决定对当事人给予如下处罚:1.没收违法所得284.8元;2.罚款5000元。
5000.00元
蔡甸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8-26

经营异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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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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