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锐风车业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蓝勇 | 注册资本:5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330502797642931E | 所属地区:浙江省 |
| 企业地址:湖州市南街165、167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湖吴市监处罚﹝2025﹞631号
主要违法事实:当事人销售的摩托车乘员头盔经抽检为不合格,且该款头盔未经认证。<br/> 行政处罚种类、依据、内容:1、当事人销售抽检不合格的头盔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决定对当事人违法行为作如下处理:1、罚款400元;2、没收违法所得76元;3、没收备样留存的不合格头盔1个。2、当事人销售未经认证的头盔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第二十七条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第六十六条的规定,决定对当事人违法行为作如下处理:责令立即停止销售未经认证的产品,罚款400元。<br/> 行政处罚履行方式和期限:当事人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按照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的履行方式履行。
1、当事人销售抽检不合格的头盔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决定对当事人违法行为作如下处理:1、罚款400元;2、没收违法所得76元;3、没收备样留存的不合格头盔1个。2、当事人销售未经认证的头盔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第二十七条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第六十六条的规定,决定对当事人违法行为作如下处理:责令立即停止销售未经认证的产品,罚款400元。
400.00元
湖州市吴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12-08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