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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关区东部品牌服饰广场育文皮具店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彭育文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2620102MA74QQ532Q所属地区:甘肃省
企业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东部品牌服饰广场FBD-96号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城)市监罚【2023】220号
2023年6月19日,我局接到上海精粹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谷瑞冉、于喜文的举报,到位于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东部品牌服饰广场FBD-96号的城关区东部品牌服饰广场育文皮具店检查,现场发现:该商铺正在销售标有 “”标识的手包1个;标有“”标识的包2个;标有“”标识的钱包1个;标有“”标识的手包2个;标有“”标识的包6个;标有“” 标识的手包1个;经投诉人现场初步鉴定为侵权商品,当事人现场无法提供进货票据和商标注册人销售许可及相关资质,执法人员依法对以上商品进行扣押。(编号兰城市监强决字(2023)东部24号)并附财物清单。 调查认定的事实 : 经查证,2023年1月初,当事人从推销人员手中购进 “”标识的手包1个,进价10元,明码标价售价每个15元陈列于店内;标有“”标识的包2个,进价25元,明码标价售价每个30元陈列于店内;标有“”标识的钱包1个,进价10元,明码标价售价每个15元陈列于店内;标有“”标识的手包2个,每个进价20元,明码标价售价每个25元陈列于店内;标有“”标识的包6个,每个进价30元,明码标价售价每个,35元陈列于店内;标有“”标识的手包1个,进价20元,明码标价售价每个25元陈列于店内。截止2023年6月19日被执法人员依法查获,当事人未销售,按商品标签价格计算违法经营额为 15元+ 2*30元+15元+2*25元+6*35元+25元=375元。 2023年6月29日 上海精粹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出具《鉴定报告》,鉴定结果为:贵局于2023年6月19日在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东部品牌服饰广场FBD-96号(当事人:彭育文)进行检查时查获的标有 “”标识的手包1个,属假冒品。标有“”标识的包2个;标有“”标识的钱包1个;标有“”标识的手包2个;标有“”标识的包6个;标有“” 标识的手包1个系侵犯商标权利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当事人对该鉴定报告的鉴定结果予以认可,也无异议,承认自己的商品是侵权商品。
1.对城关区东部品牌服饰广场育文皮具店进行了罚款;没收非法财物; 2.对城关区东部品牌服饰广场育文皮具店你单位处以 5000 元罚款; 3.没收违法所得 375元。 以上处罚内容共计叁项,罚没款合计5375元,大写伍仟叁佰柒拾伍元整。
5000.00元
兰州市城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08-17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