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杏花岭区朱超生鲜便利店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朱家明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140107MA0KKP125N | 所属地区:山西省 |
| 企业地址:太原市杏花岭区五龙口街366号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3-05-16
买卖合同纠纷
山西融鑫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太原市杏花岭区朱超生鲜便利店
山西省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
2
2022-11-04
买卖合同纠纷
太原市杏花岭区朱超生鲜便利店
山西融鑫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太原市杏花岭区人民法院
3
2022-11-04
买卖合同纠纷
太原市杏花岭区朱超生鲜便利店
山西沛勋洋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太原市杏花岭区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并市监杏处罚〔2026〕4号
我局收到北京精益捷检测科技有限公司出具的编号No:XBJ25140107105132358检验报告后,执法人员于11月13日将检验报告送达当事人,当事人对检验结果无异议。经初步审查,当事人的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四)项的规定,经审批,执法人员进行立案调查,在11月20日对其负责人朱家明进行询问调查,该批抽检不合格的枣馒头是从太原市杏花批,执法人员进行立案调查,在11月20日对其负责人朱家明进行询问调查,该批抽检不合格的枣馒头是从太原市杏花岭区德祥隆馒头店购进,当时只索要了其营业执照、及购进票据,未见到相关食品证件。后经调查该供货商属于现制现售食品,未办理食品证。该批枣馒头当天共购进5包,每包售价为5元,总货值金额为25元,当时共抽检了16元(抽样数量1.6kg,单价10元/kg),剩余枣馒头已售罄,计算可得当事人违法所得25元。
1.罚款5000元;2.没收违法所得25元;3.警告;
5000.00元
杏花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1-05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