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田永汇成商贸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靳雪芹 | 注册资本:1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653201MA78J7WDXM | 所属地区:新疆 |
| 企业地址:新疆和田地区和田市伊里其乡京通大道阿热坎特村234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和税稽罚(2025)76号
(一)发票违法问题在你公司2020年4月2号记账凭证中发现菏泽市牡丹区森诚木业有限公司2020年4月21日开具的5份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代码3700194130,发票号码13005924-13005925、11529435-11529437,金额合计498716.80元,税额64833.20元,价税合计563550.00元,货物名称:木制品*建筑模板)在你公司2020年9月4号记账凭证中发现菏泽市牡丹区森诚木业有限公司2020年9月18日开具的6份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代码3700194130,发票号码48526659-48526664,发票金额合计577699.14元,税额75100.86元,价税合计652800.00元,货物名称:木制品*建筑模板)经核实,2020年4月至9月期间你公司通过对公账户转账1197800.00元,资金回流911822.00元。在你公司2020年7月5号记账凭证中发现菏泽森翔木业有限公司2020年7月24日开具的6份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代码3700194130,发票号码:37327776、48550437-48550441.发票金额合计599814.18元,税款77975.82元,价税合计677790.00元,货物名称*木制品*建筑模板)。在你公司2020年9月4号记账凭证中发现菏泽森翔木业有限公司2020年9月27日开具的3份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代码3700194130,发票号码:63792381-63792383,发票金额合计293362.83元,税额38137.17元,价税合计331500.00元,货物名称:木制品*建筑模板)。经核实,2020年9月至10月期间你公司通过对公账户共计转账977790.00元,资金回流843900.50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09号)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之规定。你公司2020年接受的上述20份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代码3700194130,发票号码13005924、13005925、11529435-11529437、48526659-48526664、37327776、48550437-48550441、63792381-63792383,金额合计1969592.95元,税额合计256047.05元,价税合计2225640.00元
在账簿上多列支出
270000.00元
国家税务总局和田地区税务局稽查局
2025-11-05
2
和税稽罚〔2025〕71号
(一)发票违法问题
在你公司2020年4月2号记账凭证中发现菏泽市牡丹区森诚木业有限公司2020年4月21日开具的5份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代码3700194130,发票号码13005924-13005925、11529435-11529437,金额合计498716.80元,税额64833.20元,价税合计563550.00元,货物名称:木制品*建筑模板)
在你公司2020年9月4号记账凭证中发现菏泽市牡丹区森诚木业有限公司2020年9月18日开具的6份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代码3700194130,发票号码48526659-48526664,发票金额合计577699.14元,税额75100.86元,价税合计652800.00元,货物名称:木制品*建筑模板)
经核实,2020年4月至9月期间你公司通过对公账户转账1197800.00元,资金回流911822.00元。
在你公司2020年7月5号记账凭证中发现菏泽森翔木业有限公司2020年7月24日开具的6份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代码3700194130,发票号码:37327776、48550437-48550441.发票金额合计599814.18元,税款77975.82元,价税合计677790.00元,货物名称*木制品*建筑模板)。
在你公司2020年9月4号记账凭证中发现菏泽森翔木业有限公司2020年9月27日开具的3份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代码3700194130,发票号码:63792381-63792383,发票金额合计293362.83元,税额38137.17元,价税合计331500.00元,货物名称:木制品*建筑模板)。
经核实,2020年9月至10月期间你公司通过对公账户共计转账977790.00元,资金回流843900.50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09号)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之规定。你公司2020年接受的上述20份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代码3700194130,发票号码13005924、13005925、11529435-11529437、48526659-48526664、37327776、48550437-48550441、63792381-63792383,金额合计1969592.95元,税额合计256047.05元,价税合计2225640.00元
在账簿上多列支出
270000.00元
国家税务总局和田地区税务局稽查局
2025-10-27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