泾川县新辉腾农资销售店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王芳芳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620821MACXEQCL4Y | 所属地区:甘肃省 |
| 企业地址:甘肃省平凉市泾川县丰台镇街道814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泾)市监罚〔2026〕157号
经查,GB 13735-92《聚乙烯吹塑农用地面覆盖薄膜》国家标准已于2018年5月1日废止,由13735-2017替代,涉案聚乙烯吹塑农用地面覆盖薄膜(白色,规格750X0.01mm)标注已废止标准,属于国家明令淘汰、禁止销售的产品。经询问,当事人于2017年从甘肃宏鑫集团购进白色涉案地膜、2023年从济南三塑塑料科技有限公司购进黑色涉案地膜,因进货票据丢失,无法查实原始购进数量。截至5月14日执法人员现场检查时,白色聚乙烯吹塑农用地面覆盖薄膜17卷,销售单价40元/卷,货值680元;黑色聚乙烯农用地面覆盖膜26卷,销售单价80元/卷,货值2080元,涉案产品货值金额合计2760元。当事人未建立产品进销货台账,现有证据无法查清涉案产品已售产品数量及违法所得。依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案件违法所得认定办法》第十四条的规定,本案不再单独计算违法所得。综上,当事人销售国家明令淘汰并停止销售的产品和失效的产品的违法行为属实。
对泾川县新辉腾农资销售店进行了:
1.罚款:金额2488元;
以上处罚内容共计壹项,罚没款合计2488元,大写贰仟肆佰捌拾捌元整。
2488.00元
泾川县市场监管局
2026-06-10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