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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义县天义道路货物运输经营部(个体工商户)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杜春菊注册资本:10.000000万元
统一信用代码:92330723MA8GB7769Y所属地区:浙江省
企业地址:浙江省金华市武义县泉溪镇泉东村新屋永武路6号一楼东起第一间(自主申报)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金路政罚〔2024〕901292
你公司的浙G83269(4轴)于2024年12月1日9时5分,行经S312(永武二线)武义、永康方向K14+650时,经车辆超限运输检测技术监控设备检测,车货总质量50.36吨。依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三条第一款第(八)项的规定,认定该车车货总质量超限19.36吨。以上事实有车辆称重检测单、车辆称重检测照片、监控视频记录等证据为凭。
给予行政相对人罚款人民币肆仟柒佰贰拾元整的行政处罚。
4720.00元
武义县交通运输局
2024-12-19
2
金路政罚〔2024〕901301
你公司的浙G70393(4轴)于2024年11月27日7时2分,行经S312(永武二线)武义、永康方向K14+650时,经车辆超限运输检测技术监控设备检测,车货总质量47.89吨。依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三条第一款第(八)项的规定,认定该车车货总质量超限16.89吨。以上事实有车辆称重检测单、车辆称重检测照片、监控视频记录等证据为凭。
给予行政相对人罚款人民币叁仟肆佰捌拾伍元整的行政处罚。
3485.00元
武义县交通运输局
2024-12-19
3
金路政罚〔2024〕901192
你公司的浙G83269(4轴)于2024年11月15日13时54分,行经S312(永武二线)武义、永康方向K14+650时,经车辆超限运输检测技术监控设备检测,车货总质量48.87吨。依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三条第一款第(八)项的规定,认定该车车货总质量超限17.87吨。以上事实有车辆称重检测单、车辆称重检测照片、监控视频记录等证据为凭。
给予行政相对人罚款人民币叁仟玖佰柒拾伍元整的行政处罚。
3975.00元
武义县交通运输局
2024-12-10
4
金路政罚〔2024〕901151
你公司的浙G70393(4轴)于2024年11月14日7时8分,行经S312(永武二线)武义、永康方向K14+650时,经车辆超限运输检测技术监控设备检测,车货总质量49.16吨。依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三条第一款第(八)项的规定,认定该车车货总质量超限18.16吨。以上事实有车辆称重检测单、车辆称重检测照片、监控视频记录等证据为凭。
给予行政相对人罚款人民币肆仟壹佰贰拾元整的行政处罚。
4120.00元
武义县交通运输局
2024-12-04
5
金路政罚〔2024〕901064
你公司的浙G83269(4轴)于2024年10月23日7时54分,行经S312(永武二线)武义、永康方向K14+650时,经车辆超限运输检测技术监控设备检测,车货总质量50.53吨。依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三条第一款第(八)项的规定,认定该车车货总质量超限19.53吨。以上事实有车辆称重检测单、车辆称重检测照片、监控视频记录等证据为凭。
给予行政相对人罚款人民币肆仟捌佰零伍元整的行政处罚。
4805.00元
武义县交通运输局
2024-11-19
6
金路政罚〔2024〕90749
2024年5月6日3时34分,浙G70393重型特殊结构货车(4轴)行经X114 金义东 K38+800M(义乌往东阳方向)时,经车辆超限运输检测技术监控设备检测,车货总质量49.81吨。依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三条第一款第(六)项的规定,认定该车车货总质量超限18.81吨。
罚款人民币肆仟肆佰肆拾伍元整的行政处罚。
4445.00元
武义县交通运输局
2024-09-05
7
金路政罚〔2024〕90747
2024年3月23日3时41分,浙G70393重型特殊结构货车(4轴)行经武义S220上松线K1+650义乌方向时,经车辆超限运输检测技术监控设备检测,车货总质量51.4吨。依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三条第一款第(六)项的规定,认定该车车货总质量超限20.4吨。
罚款人民币伍仟贰佰肆拾元整的行政处罚。
5240.00元
武义县交通运输局
2024-09-05
8
金路政罚〔2024〕90748
2024年3月15日4时21分,浙G70393重型特殊结构货车(4轴)行经X114 金义东 K38+800M(义乌往东阳方向)时,经车辆超限运输检测技术监控设备检测,车货总质量49.36吨。依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三条第一款第(六)项的规定,认定该车车货总质量超限18.36吨。
罚款人民币肆仟贰佰贰拾元整的行政处罚。
4220.00元
武义县交通运输局
2024-09-05
9
金路政罚〔2024〕42508
2024年9月4日,东阳市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俞亚琴、徐俊英通过浙江省公路超限运输治理监管平台进行了取证:发现2024年7月16日3时24分,当事人车牌号为浙G83269重型特殊结构货车行经在S315三龙线K189+023M(义乌往东阳方向)路段时,经车辆超限运输检测技术监控设备检测,车货总质量46.98吨,超限 15.98吨,超限率为51.55 %。违反《浙江省公路条例》第三十四条第一款、《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三条第一款,其行为违法超限运输。
罚款人民币叁仟零叁拾元整的行政处罚。
3030.00元
东阳市交通运输局
2024-09-04
10
金路政罚〔2024〕42506
2024年9月4日,东阳市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俞亚琴、徐俊英通过浙江省公路超限运输治理监管平台进行了取证:发现2024年3月15日4时12分,当事人车牌号为浙G83269重型特殊结构货车行经在X114 金义东 K38+800M(义乌往东阳方向)路段时,经车辆超限运输检测技术监控设备检测,车货总质量52.02吨,超限 21.02吨,超限率为67.81 %。违反《浙江省公路条例》第三十四条第一款、《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三条第一款,其行为违法超限运输。
罚款人民币伍仟伍佰伍拾元整的行政处罚。
5550.00元
东阳市交通运输局
2024-09-04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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