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兰映居食品生产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陆大治 | 注册资本:5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650104MAEFEXPNX1 | 所属地区:新疆 |
| 企业地址:新疆乌鲁木齐高新区(新市区)二工乡街道余杭路1288号#丙类(2项)厂房301室 中国(新疆)自由贸易试验区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乌高(新)市监处罚〔2025〕154号
当事人于6月18日生产了52袋炒米粉中辣酱(半固态调味料),3kg/袋,共计156kg,5袋/箱,共计10.4箱,其炒米粉中辣酱的生产工艺为:将采购的原料进行分拣、称重、清洗、泡发、绞碎后进行炒制,除加入酱油、豆瓣酱、味精等调味品外,在熟制环节后期加入防腐剂(包括:苯甲酸钠、山梨酸钾、D-异抗坏血酸钠)。2025年6月18日,当事人按照生产工艺流程,在生产过程中添加分别添加了苯甲酸钠157g、山梨酸钾80g、D-异抗坏血酸钠150g,以60元/袋的价格分别销售给欢喜米粉总店(天柱山街店)25袋、温泉东路欢喜米粉店22袋,共计47袋,留样1袋,检验机构以75元/袋的价格买样4袋,按照销售价格和抽样价格合计计算货值金额为3180元,违法所得3120元。7月29日当事人在接到不合格检验报告后,主动承认违法行为,积极查找不合格原因,分析是由于原料带入的防腐剂导致的抽检不合格;之后,迅速采取相关措施,在乌鲁木齐晚报2025年7月31日版上刊登了召回公告,已售货物未得到召回。当事人积极提供了食品原料的进货台账记录,供应商的食品生产许可证、同批次产品检验合格报告,炒米粉中辣酱的生产记录、投料记录、食品添加剂使用记录、产品销售记录等。随后,当事人主动在生产过程中减少了防腐剂添加量,并主动将生产产品再次送检,检验结果合格。
1、没收违法所得:3120元
2、罚款:50000元
50000.00元
乌鲁木齐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9-15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