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清县老鼎丰糕点店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李春羽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230523MA1B2TA371 | 所属地区:黑龙江省 |
| 企业地址:宝清县宝清镇利民街烟酒住宅楼北侧门市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宝市监处罚〔2025〕140号
经查明:宝清县老鼎丰糕点店是2018年04月18日成立的,2025年10月20日,执法人员在检查中发现在该店生产加工区域摆放的色素,已开封使用,未专柜保存、专人保管,同时经营场所未悬挂营业执照。执法人员现场对其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及当场行政处罚决定书,要求其于2025年10月27日前改正。2025年10月31日执法人员在复查时发现在该店原料库房内存放了百钻防潮糖粉,生产日期为2024年06月29日,保质期为15个月,已过期,且店内食品添加剂与食品混放,未专柜保存、专人保管。
上述事实,主要有以下证据证明:
1、“宝清县老鼎丰糕点店”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备案表复印件一份,证明当事人经营资格;
2、经营者身份证复印件一份,证明经营者主体资格;
3、10月20现场照片两张,证明现场情况;
4、10月20日现场责令改正通知书复印件、当场行政处罚决定书复印件及送达回证各一份,证明执法人员对当事人违法情况做出处理;
5、10月31日现场检查照片两张,证明现场检查情况;
6、10月31日现场笔录一份、询问笔录一份,证明当事人未按规定贮存食品添加剂且未按规定处置过期变质食品原料的行为已经违法。
罚款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00元)。
10000.00元
-
2025-11-18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1
2026-07-01
个体工商户未按照《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办法》规定报送年度报告的
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