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忠市通达煤化工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安少杰 | 注册资本:300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6403000647676571 | 所属地区:宁夏 |
| 企业地址:宁夏吴忠市太阳山开发区工业园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4-07-31
(2024)宁0303民初1253号
合同纠纷
吴忠市通达煤化工有限公司
湖北华中石化工程有限公司
吴忠市红寺堡区人民法院
2
2024-03-04
(2024)宁03民终378号
合同纠纷
吴忠市通达煤化工有限公司
湖北华中石化工程有限公司
宁夏回族自治区吴忠市中级人民法院
3
2024-01-29
(2024)宁0303民初87号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宁夏德昌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吴忠市通达煤化工有限公司
吴忠市红寺堡区人民法院
4
2023-12-26
(2023)宁03民终1935号
财产损害赔偿纠纷
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
吴忠市通达煤化工有限公司
宁夏回族自治区吴忠市中级人民法院
5
2023-12-22
(2023)宁0106民初16336号
买卖合同纠纷
淄博增联建材有限公司
吴忠市通达煤化工有限公司,宁夏通达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银川市金凤区人民法院
6
2023-11-28
(2023)宁0106民初16336号
买卖合同纠纷
淄博增联建材有限公司
吴忠市通达煤化工有限公司
银川市金凤区人民法院
7
2023-10-13
(2023)宁0106民初16336号
买卖合同纠纷
淄博增联建材有限公司
吴忠市通达煤化工有限公司
银川市金凤区人民法院
8
2023-09-28
(2023)宁0303民初2353号
买卖合同纠纷
哈尔滨和泰电力设备有限公司
吴忠市通达煤化工有限公司
吴忠市红寺堡区人民法院
9
2023-09-27
(2023)宁0303民初2141号
财产损害赔偿纠纷
吴忠市通达煤化工有限公司
青岛建晟天成贸易有限公司,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官*
吴忠市红寺堡区人民法院
10
2023-09-26
(2023)宁0303民初1582号
买卖合同纠纷
吴忠市通达煤化工有限公司
湖北华中石化工程有限公司
吴忠市红寺堡区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4-12-31
2023-06-25
(2023)宁03民终713号
买卖合同纠纷
保定广源输送带制造有限公司、吴忠市通达煤化工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民事二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2
2024-01-26
2022-01-12
(2022)宁0303民初26号
买卖合同纠纷
吴忠市通达煤化工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3
2024-01-25
2023-07-05
(2023)宁0303民初1582号
合同纠纷
吴忠市通达煤化工有限公司、湖北华中石化工程有限公司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4
2024-01-25
2023-11-21
(2023)宁0303民初1582号
合同纠纷
吴忠市通达煤化工有限公司、湖北华中石化工程有限公司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5
2024-01-25
2023-10-12
(2023)宁0303民初2141号
财产损害赔偿纠纷
吴忠市通达煤化工有限公司、青岛建晟天成贸易有限公司等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135000.00元
民事案件
6
2024-01-25
2023-04-24
(2022)宁0303民初878号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宁夏中正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吴忠市通达煤化工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2721094.63元
民事案件
7
2024-01-25
2023-09-27
(2023)宁0303民初625号
合同纠纷
吴忠市通达煤化工有限公司、山东盛联环保工程有限公司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582702.84元
民事案件
8
2024-01-25
2023-02-10
(2022)宁0303民初799号
承揽合同纠纷
银川集山输送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吴忠市通达煤化工有限公司承揽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9
2024-01-25
2023-03-06
(2022)宁0303民初799号
承揽合同纠纷
银川集山输送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吴忠市通达煤化工有限公司承揽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331357.00元
民事案件
10
2023-12-28
2023-06-27
(2023)宁03民终737号
承揽合同纠纷
银川集山输送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吴忠市通达煤化工有限公司承揽合同纠纷民事二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太消行罚决字﹝2026﹞第0001号
该单位擅自停用消防设施(关闭消火栓系统的消防水泵电动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现决定给予吴忠市通达煤化工有限公司罚款人民币壹万壹仟伍佰元整的行政处罚。
11500.00元
吴忠太阳山开发区消防救援大队
2026-06-29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