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环球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陈念坤 | 注册资本:1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450500MAEKL0DN6M | 所属地区:广西 |
| 企业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市海城区西街街道16号海富大厦第二十五层E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桂北市监处罚〔2025〕166号
经查实,当事人成立于2025年5月,并于2025年6月注册成立“北海环球教育”微信公众号,主要开展教育咨询服务、招生辅助服务、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等业务。2025年6月当事人与湖南某教育科技有限公司签订战略合作关系,帮助招收初中、高中、大学生等人员参加该公司IT职业技能培训项目。2025年7月4日当事人在微信公众号上发布标题为“高薪就业直通车,北海环球教育重磅发布!”的教育培训招生广告,用于宣传推广九云教育桂林校区2025年招生业务。当事人在该广告中使用“99.8%对口就业率,平均月薪8900元--这里不仅是IT人才的摇篮,更是通往科技名企的黄金跳板!”“毕业生手持‘双证’,毕业即就业,就业率99.8%,平均薪资8900,远超普通本科”“教学与就业 名企师资+真实项目,就业率99.8% ”“入学即签就业协议,对口就业率99.8%,平均薪资8900元/月;全国布局18大就业基地,与3000余家合作企业(含互联网名企)定向输送人才”等宣传用语;另,当事人为了推广业务,吸引更多生源,还在广告中使用了邓*、覃*江等7名学员的形象照片、名字、生源学校、就业公司、就业薪资等案例信息做宣传推荐。上述广告为当事人聘请广告公司设计制作,广告设计制作费用510元认定为广告费用。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第六项与《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条的规定,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23版)》十三《<广告法>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第五十八条第一款“从轻。广告费用不足10万或者存在一种情形且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者明显偏低的;或者发布已经审查批准的医疗、药品、医疗器械、农药、兽药、保健食品广告,批准有效期限已过,但内容合法且未逾期三个月的。责令停止发布广告,责令广告主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处广告费用1倍以上1.6倍以下的罚款;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者明显偏低的,处10万元以上13万元以下的罚款。”的规定,现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并处罚如下:
处广告费用1倍的罚款伍佰壹拾元整(¥510.00元)。
510.00元
北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12-05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