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岑巩邻兴百货便利店(个体工商户)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姚纯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2522626MAD5PEXXXU所属地区:贵州省
企业地址:贵州省黔东南州岑巩县舞水街道高关屯社区二街1号门面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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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岑巩县烟草专卖局行政处罚决定书岑烟处〔2024〕第004号
2024年3月14日,我局执法人员在岑巩县大有镇移民街张能高私宅门面卷烟经营户张能高的经营场所内查获与其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号不相符的84mm贵烟(福)1条、90mm贵烟(红中支)1条,我局按法定程序对查获的卷烟进行证据先行登记保存,并立案调查。 经查,当事人是取得岑巩县烟草专卖局核发的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许可证号:522626102695)的卷烟零售户。我局执法人员在当事人的经营场所内查获与其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号不相符的:84mm贵烟(福)1条、90mm贵烟(红中支)1条,是当事人从本县零售户刘世琴处购进的,用于其店铺经营售卖。以上卷烟为真品卷烟。由于查获的购进价格无法查清,根据《贵州省烟草专卖局关于印发涉案烟草专卖品价格管理办法的通知》(黔烟计〔2021〕17号)规定,按照《贵州省烟草专卖局关于印发2023年下半年卷烟和雪茄烟统一价格目录的通知》(黔烟计〔2023〕13号)文件规定的零售价格计算查获卷烟购进金额为:100mm南京(十二钗薄荷)1条×每条220元=220元、90mm贵烟(萃)2条×每条200元=400元、90mm贵烟(跨越)9条×每条250元=2250元、84mm中华(硬)1条×每条450元=450元、84mm贵烟(硬高遵)4条×每条260元=1040元、84mm贵烟(福)4条×每条500元=2000元、84mm贵烟(硬黄精品)24条×每条140元=3360元。以上柒个牌号卷烟价值合计为9720元。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
对当事人处罚如下: 处以进货总额9720元9﹪的处罚,罚款金额874.8元。
874.80元
岑巩县烟草局
2024-03-08

经营异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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