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陈美玲注册资本:500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330723787718154Q所属地区:浙江省
企业地址:浙江省金华市武义县壶山街道黄龙工业功能区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6-01-15
(2025)浙0723民初5555号
买卖合同纠纷
武义县富依佳工具有限公司
宏润通建设(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武义县人民法院
2
2025-08-06
(2025)浙0723民初3095号
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
姜**
武义县富依佳工具有限公司
武义县人民法院
3
2025-06-06
(2025)浙0723民初317号
买卖合同纠纷
新疆疆豫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唐**,武义唐氏电子商务商行,武义县富依佳工具有限公司
武义县人民法院
4
2025-05-28
买卖合同纠纷
新疆疆豫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武义唐氏电子商务商行,武义县富依佳工具有限公司,唐**
武义县人民法院
5
2024-12-04
(2024)浙0723民诉前调4366号
买卖合同纠纷
浙江硕源工贸有限公司
武义县富依佳工具有限公司
武义县人民法院
6
2024-02-05
(2024)浙0723民初275号
劳动争议
张*
武义县富依佳工具有限公司
武义县人民法院
7
2024-02-05
(2024)浙0723民诉前调163号
劳动争议
张*
武义县富依佳工具有限公司
武义县人民法院
8
2023-02-07
(2023)浙07民终93号
买卖合同纠纷
武义县富依佳工具有限公司
永康市赛尔多工贸有限公司
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
9
2022-10-19
(2022)浙0723民初2000号
买卖合同纠纷
永康市赛尔多工贸有限公司
武义县富依佳工具有限公司
武义县人民法院
10
2021-12-08
(2021)浙0784民初7264号
买卖合同纠纷
永康振溢工贸有限公司
武义县富依佳工具有限公司
永康市人民法院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1
2025-04-09
买卖合同纠纷
新疆疆豫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唐**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武义县人民法院
2
2018-07-30
申请公示催告
武义县富依佳工具有限公司
武义县富依佳工具有限公司
公示催告
义乌市人民法院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3-04-28
2021-12-08
(2021)浙0784民初7264号
买卖合同纠纷
永康振溢工贸有限公司、武义县富依佳工具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2
2023-04-20
2021-11-17
(2022)浙0723民初2000号
买卖合同纠纷
永康市赛尔多工贸有限公司、武义县富依佳工具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22292.00元
民事案件
3
2019-06-04
2019-02-19
(2018)浙0782民催21号
武义县富依佳工具有限公司申请公示催告民事判决书
50000.00元
民事案件
4
2018-12-31
2017-03-21
(2017)浙0784执829号
买卖合同纠纷
王**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76349.00元
执行案件
5
2018-06-05
2018-03-27
(2018)浙0784民初1212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浙江永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浙江永康弘福工贸有限公司、吕**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4089872.00元
民事案件
6
2017-09-29
2017-08-29
(2017)浙0723民初2316号
买卖合同纠纷
武义县富依佳工具有限公司与关**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77000.00元
民事案件
7
2017-06-30
2017-02-22
(2017)浙0784执829号
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王**、武义县富依佳工具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8
2017-06-30
2017-02-22
(2017)浙0784执829号
买卖合同纠纷
王**、武义县富依佳工具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9
2016-12-21
2016-12-21
(2016)浙07民终5157号
买卖合同纠纷
王**与武义县富依佳工具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10
2016-09-13
2016-09-13
(2016)浙0784民初6381号
买卖合同纠纷
王**与武义县富依佳工具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76349.00元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武义应急罚决﹝2024﹞第000138号
2024年6月4日,我局行政执法人员对武义县富依佳工具有限公司检查时发现有一名工人(秦某某)正在进行电焊作业,经现场调查,涉嫌无焊接特种作业资质进行焊接作业。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七)项及《浙江省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适用细则(试行)》安全生产领域行政执法综合事项第二十三条的规定,依法予以行政处罚,裁量幅度为一档,责令限期改正,处3万元以下罚款。现决定对武义县富依佳工具有限公司作出处人民币15000元(壹万伍仟元整)罚款的行政处罚。当事人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按照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的履行方式履行。
处罚款人民币15000元(壹万伍仟元整)
15000.00元
武义县应急管理局
2024-06-18
2
武消行罚决字﹝2023﹞第000226号
当事人武义县富依佳工具有限公司2023年05月31日消防设施、器材、消防安全标志未保持完好有效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对当事人作出如下行政处罚决定:给予武义县富依佳工具有限公司罚款人民币叁万伍仟元的处罚
给予武义县富依佳工具有限公司罚款人民币叁万伍仟元的处罚
35000.00元
武义县消防救援大队
2023-06-21
3
武消行罚决字﹝2023﹞第000220号
当事人武义县富依佳工具有限公司2023年05月31日消防设施、器材、消防安全标志配置、设置不符合标准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对当事人作出如下行政处罚决定:给予武义县富依佳工具有限公司罚款人民币壹万伍仟元的处罚
给予武义县富依佳工具有限公司罚款人民币壹万伍仟元的处罚
15000.00元
武义县消防救援大队
2023-06-16
4
武义应急罚决﹝2023﹞第000040号
2023年3月24日,我局行政执法人员对武义县富依佳工具有限公司生产车间进行检查时,发现该公司作业人员郑光艳正在进行电焊特种作业,经现场调查,郑光艳未按规定经过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相应的资格进行电焊特种作业。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及《浙江省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适用细则(试行)》安全生产领域第二十三条的规定,依法予以行政处罚,裁量幅度为一档,责令限期改正,处3万元以下罚款。现决定处人民币8000元(捌仟元整)罚款的行政处罚。
1、处以罚款人民币8000元(捌仟元整)。
8000.00元
武义县应急管理局(人防办)
2023-04-14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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