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萍乡市荣联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开庭公告 7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易荣建注册资本:1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360302MA384RFT8K所属地区:江西省
企业地址:江西省萍乡市安源区建设西路99号公园壹号二号商业楼二楼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5-12-02
(2025)赣0302民初6615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萍乡市荣联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赖*
萍乡市安源区人民法院
2
2025-12-02
(2025)赣0302民初6609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萍乡市荣联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李*
萍乡市安源区人民法院
3
2025-07-02
(2025)赣0302民初2708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萍乡市荣联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高**
萍乡市安源区人民法院
4
2025-07-02
(2025)赣0302民初2707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萍乡市荣联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张*
萍乡市安源区人民法院
5
2025-04-29
(2025)赣0302民初752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萍乡市荣联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周*
萍乡市安源区人民法院
6
2025-04-02
(2025)赣0302民初752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萍乡市荣联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周*
萍乡市安源区人民法院
7
2025-04-02
(2025)赣0302民初740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萍乡市荣联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彭**
萍乡市安源区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萍安市监处罚﹝2026﹞34号
经查实、公园壹号小区一期地下车库电动自行车充电桩是当事人负责经营管理,该小区一期地下车库电动自行车充电桩是老式的投币充电接口(1元充4小时)参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规范电动自行车充电收费行为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24】537号)的规定,将充电电费和服务费分别标示,分别计价;参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规范电动自行车充电收费行为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24】537号)的规定,在充电场所分别标示充电电费和服务费。我局2026年04月14日下达责令整改。并要求当事人提供收费明细,当事人称2025年8月19日接手一期电动自行车充电桩时财务没有单独做电动自行车收费的账单,具体收了多少钱他们也不清楚,故违法所得无法计算。当事人经营电动自行车充电桩未按规定明码标价的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三条“第一款经营者销售、收购商品和提供服务,应当按照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的规定明码标价,注明商品的品名、产地、规格、等级、计价单位、价格或者服务的项目、收费标准等有关情况”的规定,该行为构成了经营电动自行车充电桩未按规定明码标价的违法事实。
1、责令改正违法行为。 2、罚款1000元。
1000.00元
安源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6-12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