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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县宝丽眼镜视光中心二分店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曹宝利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1610326MACD44P37B所属地区:陕西省
企业地址:陕西省宝鸡市眉县首善街道美阳街中段秦晋商城北门正对面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宝眉市监处罚〔2025〕22号
2025年3月10日,本局执法人员根据投诉举报信件提供的线索,对当事人位于眉县首善街道美阳街秦晋商城北门正对面的经营场所进行检查,现场发现当事人货柜内存放有不同规格5种隐形眼镜护理液,其中海丽恩清润隐形眼镜多功能护理液(净含量120ml、注册号:国械注准20193160650)6瓶,每瓶售价15元;海昌SPA保湿隐形眼镜多功能护理液(净含量60ml、注册号:国械注准20153160333)3瓶,每瓶售价12元;傲滴隐形眼镜多功能护理液(规格:355ml、注册证编号:国械注准20163161332)2瓶,每瓶售价45元;傲滴隐形眼镜多功能护理液(规格:120ml、注册证编号:国械注准20163161332)2瓶,每瓶售价24元;海昌SPA保湿隐形眼镜多功能护理液(净含量500ml+120 ml、注册号:国械注准20153160333)1套(2瓶),每瓶售价45元,上述产品均属于三类医疗器械,检查时当事人尚未取得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2025年3月13日,当事人委托代理人在接受本局执法人员询问时,承认当事人在未取得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许可的情况下从事三类医疗器械的经营,辩称涉案的5种隐形眼镜护理液因有顾客需要从眉县宝丽眼镜视光中心调配过来的,同时还提供了5种隐形眼镜护理液生产厂家及供货单位资质、购货票据、销售台账等资料。经查,当事人为独立核算的经营单位,当事人销售的5种隐形眼镜护理液均是眉县宝丽眼镜视光中心统一采购的,至案发之日,海昌SPA保湿隐形眼镜多功能护理液已售出1瓶,海丽恩清润隐形眼镜多功能护理液已售出2瓶,当事人销售金额共计42.00元。在案件调查过程中,当事人以店面生意不好,经营困难,贷款尚未还清等困难等,书面提出减轻处罚申请。
1、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2、没收当事人尚未售出的涉案5个品种14瓶(套)隐形眼镜护理液;3、没收当事人违法所得42元,并对当事人处以罚款10000元。
10000.00元
宝鸡市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4-14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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