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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安县启运汽车销售有限公司松原分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开庭公告 5行政处罚 10+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岳永华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1220700MACE69BH87所属地区:吉林省
企业地址:松原市前郭县前郭镇蒳荷芽社区民荣委宏宇富润小区9号楼5单元102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5-06-09
(2025)吉0182民初1514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陆**
农安县启运汽车销售有限公司松原分公司
榆树市人民法院
2
2025-06-09
(2025)吉0182民初1512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陆*
农安县启运汽车销售有限公司松原分公司
榆树市人民法院
3
2025-06-09
(2025)吉0182民初1516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陆**
农安县启运汽车销售有限公司松原分公司
榆树市人民法院
4
2025-03-19
(2025)吉0182民初1516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陆**
农安县启运汽车销售有限公司松原分公司
榆树市人民法院
5
2025-03-19
(2025)吉0182民初1512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陆*
农安县启运汽车销售有限公司松原分公司
榆树市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吉白洮交罚﹝2026﹞220881010022号
农安县启运汽车销售有限公司松原分公司涉嫌货运经营者擅自改装已取得车辆营运证的车辆案
罚款
5000.00元
洮南市交通运输局
2026-02-19
2
吉舒交罚〔2025〕220283010009号
货运经营者没有采取必要措施防止货物脱落扬撒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二十六条第二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八条第二款
罚款2000元
2000.00元
舒兰市交通运输局
2025-02-21
3
榆交罚﹝2024﹞220182000086号
024-06-1201:30,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刘继伟肖金棚在东长岭子超限检测站附近执法检查时,你驾驶的车牌号码为吉JK3927(黄色)车牌号从舒兰市地拉的货物,送到大岭镇怀家村。经检查发现,吉JK3927号货车货箱栏板与行驶证标注的不符,经测量被加高600mm,该车辆是农安县启运汽车销售有限公司松原分公司所有,该车有道路运输证,农安县启运汽车销售有限公司松原分公司取得了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农安县启运汽车销售有限公司松原分公司擅自改装已取得《道路运输证》的车辆并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
建议给予伍仟壹佰元整罚款的行政处罚,同时责令改正。
5100.00元
榆树市交通运输局
2024-06-27
4
榆交罚﹝2024﹞220182000088号
2024-06-1808:31,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刘彪李春生在榆树市东长岭超限检测站附近执法检查时,你驾驶的车牌号码为吉JJ7263(黄色)(车牌)号车拉载石粉货物从舒兰到榆树。经检查发现,(吉JJ7263)(黄色)货箱栏板与行驶证标注的不符,经测量被加高20mm,吉JJ7263车辆是农安县启运汽车销售有限公司松原分公司所有,该车有道路运输证,农安县启运汽车销售有限公司松原分公司取得了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农安县启运汽车销售有限公司松原分公司擅自改装已取得《道路运输证》的车辆并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
建议给予伍仟壹佰元整罚款的行政处罚,同时责令改正。
5100.00元
榆树市交通运输局
2024-06-27
5
榆交罚﹝2024﹞220182000079号
2024-06-0414:09,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李刚孟凡伟在榆树市五棵树超限检测站附近执法检查时,你驾驶的车牌号码为吉JK2739(黄色)(220702230391)号车是空车。经检查发现,吉JK2739(黄色)(220702230391)号货箱栏板与行驶证标注的不符,经测量被加高150mm,吉JK2739(黄色)(220702230391)号车辆是农安县启运汽车销售有限公司松原分公司所有,该车有道路运输证,农安县启运汽车销售有限公司松原分公司取得了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建议给予伍仟壹佰元整罚款的行政处罚,同时责令改正。
5100.00元
榆树市交通运输局
2024-06-13
6
川1603交罚(2024)0049号
2024年5月09日11时10分,伍福驾驶重庆嘉佰物流有限公司车牌号为渝DT9259-渝D8N75挂六轴货车在重庆市合川区三汇镇装载水洗机砂运往华蓥市庆华镇中铁十局,途经S208线K490+300处被本机关执法人员冯义林和赵志红查获,经检测,该车货总重57.3吨,其车货总重超过《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规定限重标准(六轴货车,其车货总重超过49吨的),总重超限8.3吨,该车装运水洗机砂,为可分载物品货物,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属超限运输车辆擅自行驶公路,车货总重超限,
1.责令自行卸载超限部分货物8.3吨;2.处罚款人民币4000.00元(大写:肆仟元整)的行政处罚。
4000.00元
华蓥市交通运输局
2024-05-10
7
川1603交罚(2024)0047号
2024年5月8日9时33分,彭其梁驾驶重庆骏龙物流有限公司渝A93335三轴重型自卸货车在华蓥市假发厂后建筑工地装载页岩土运往华蓥市明月镇,途经华蓥市广华大道二段处被本机关执法人员严波和唐红查获,经检测,该车车货总重28.3吨,其车车货总重超过《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规定限重标准(三轴货车,其车货总质量超过25吨),总重超限3.3吨,该车装运页岩土,为可分载物品货物,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属超限运输车辆擅自行驶公路,车货总重超限,
1.责令自行卸载超限部分货物3.3吨;2.处罚款人民币1500.00元(大写:壹仟伍佰元整)的行政处罚。
1500.00元
华蓥市交通运输局
2024-05-09
8
川1605交罚〔2024〕0123号
2024年05月7日02时08分,当事人达州市通川区万盛物流有限公司驾驶员张小东驾驶川S76789川S3388挂六轴欧曼牌货车运载煤,从达州市渠县运往重庆市合川区合隆镇途经武胜县境内国道 G350线K451+200m,被本机构执法人员张琅,肖永明做手势示意停车进行检查,经过检测,该车车货总重 70.20吨,超限21.20吨,超限率43.27%,该车装运煤,为可解体物品货物,初步调查,确认川S76789川S3388挂货车道路运输证上登记的车辆所有人是达州市通川区万盛物流有限公司,由张小东驾驶,该车涉嫌违法超限运输,车货总重超限。当事人的行为构成车辆违法超限运输(可解体重量超限)。以上事实有勘验笔录、询问笔录、当事人身份证明复制件、现场照片、书证制作说明等证据为证。本机关依法告知当事人陈述申辩权,当事人无陈述申辩意见。
违反了《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三、六、二十七条,给予达州市通川区万胜物流有限公司罚款人民币壹万零伍佰元整(¥10500)的行政处罚
10500.00元
广安市武胜县交通运输局
2024-05-08
9
川1605交罚〔2024〕0124号
2024年5月7日02时09分,当事人达州市林安运输限公司驾驶员杨杰驾驶川S97366川S4839挂六轴东风牌运载煤,从达州市渠县运往重庆市合川区合隆镇途经G350线K451+800m处被本机构执法人员张琅,肖永明做手势示意停车进行检查,经过检测,该车车货总重74.05吨,超限25.05吨,超限率51.12%,该车装运煤,为可解体物品货物该车涉嫌违法超限运输,车货总重超限。当事人的行为构成车辆违法超限运输(可解体重量超限)。以上事实有勘验笔录、询问笔录、当事人身份证明复制件、现场照片、书证制作说明等证据为证。本机关依法告知当事人陈述申辩权,当事人无陈述申辩意见。
违反了《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三、六、二十七条,给予达州市林安运输有限公司罚款人民币壹万贰仟伍佰元整(¥12500)的行政处罚
12500.00元
广安市武胜县交通运输局
2024-05-08
10
川1605交罚〔2024〕0120号
2024年05月06日15时13分,当事人南充天安运输有限公司驾驶员邹广均驾驶川R593206两轴豪曼牌货车运载条石从武胜县打铁铺村运往武胜县沿口古镇途经滨江路与沿江路交界处公路左侧,被本机构执法人员张棚(23130517071),唐茂林(23130517057)当场查获。通过调查,该车车货总重24300千克,超限6300千克,超限率35%。该车装运条石为可解体物品货物,经调查,确认川R59306两轴豪曼牌货车道路运输证上登记的车辆所有人为南充天安运输有限公司,由邹广均驾驶,该车涉嫌违法超限运输,车货总重超限。当事人的行为构成车辆违法超限运输(可解体重量超限)。以上事实有勘验笔录、询问笔录、当事人身份证明复制件、现场照片等证据为证。本机关依法告知当事人陈述申辩权,当事人无陈述申辩意见。
违反了《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三、六、二十七条,给予南充天安运输有限公司罚款人民币叁仟元整(¥3000)的行政处罚
3000.00元
广安市武胜县交通运输局
2024-05-07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