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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鸿禄食品有限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开庭公告 2裁判文书 2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冯长禄注册资本:100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1202227581398072所属地区:天津市
企业地址:武清区王庆坨镇工贸园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4-08-26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天津市武清区人民法院
2
2019-11-15
(2019)冀07民初139号
侵权责任纠纷
北京北大方正电子有限公司
天津市鸿禄食品有限公司,河北永辉超市有限公司张家口分公司
河北省张家口市中级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2-03-16
2021-11-25
(2021)鲁11民初443号
侵害作品复制权纠纷
潍坊造字文化中心、青岛碱业发展有限公司等侵害作品复制权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2
2019-11-11
2019-10-25
(2019)冀07民初139号
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
北京北大方正电子有限公司与天津市鸿禄食品有限公司、河北永辉超市有限公司张家口分公司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津武市监坨处罚﹝2024﹞3号
2023年10月7日,我局收到安顺市平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移送的我辖区企业天津市鸿禄食品有限公司,于2022年12月2日生产销售的规格型号168克/袋,禄荣商标的红薯(地瓜)淀粉的检验报告,编号为No:XBJ235204 03690256598,检验结论:经抽样检验,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项目不符合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责令当事人改正或者限期改正违法行为。”之规定,鉴于当事人涉案生产用的工具、设备等物品不存在食品安全隐患,不予没收,并对当事人给予以下行政处罚:1。没收违法所得:200元;2。罚款:80000元。
80000.00元
天津市武清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2-19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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